江苏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10月15日,《江苏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该规划由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编制,主要内容包括发展基础、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实施保障等,共约3万4千字。 …

10月15日,《江苏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该规划由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编制,主要内容包括发展基础、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实施保障等,共约3万4千字。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江苏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取得新的进展,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作用愈加凸显,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艺术创作生产形成“江苏现象”。提出并落实对艺术家充分尊重、对艺术创作规律充分尊重、对艺术工作者辛勤劳动充分尊重“三个尊重”,完善财政投入、院团激励、人才培育“三项机制”,推动多出精品、多出人才。滑稽戏《陈奂生的吃饭问题》、苏剧《国鼎魂》、淮剧《小镇》等精品力作荣获国家级奖项,12部作品入选全国“百年百部”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第13届全国美展江苏获奖提名作品、进京作品和入展作品数量为历史上最多。

公共文化服务形成江苏特色。扎实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在全国率先建成“省有四馆、市有三馆、县有两馆、乡有一站、村有一室”五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基本形成城市社区“15分钟文化圈”、乡村“十里文化圈”。

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形成江苏经验。全面完成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全面推进“考古前置”。实施一批运河遗产展示利用,红色遗产、名人故居维修保护与展示提升等工程和博物馆展示交流项目,推动大运河文化带和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走在全国前列。新增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5处、国家等级博物馆40家、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6项,高邮市被公布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认定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意基地13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体验基地10家。

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形成江苏亮点。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措施,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指南和评价指标,及时出台纾困惠企政策“苏六条”、促进文旅产业平稳健康发展18条等政策,创新举办文旅消费季、文化和旅游项目融资集中签约活动。南京、苏州市获评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2家园区入选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单位。

“水韵江苏”宣传推广形成江苏效应。设计推出“水韵江苏”新标识,提出“水韵江苏·有你会更美”宣传主题,部省共建海牙中国文化中心,新增9家江苏境(涉)外旅游推广中心,举办省内城际互动游、畅游长三角主题游、乡村旅游节以及世界旅游经济论坛“江苏之夜”等境内外文旅推介活动,“水韵江苏”品牌形象渐入人心。

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服务形成江苏样本。在全国率先完成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同城一支队伍”改革,率先出台《江苏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省级机构改革后出台全国文旅系统首个深化“放管服”改革意见。上线运行集智慧服务、智慧监管和智慧分析功能于一体的江苏智慧文旅平台。全省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游客满意度不断提升。

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形成江苏探索。推动文旅融合发展从理念走向行动,用文化的理念发展旅游,让旅游更有“诗意”;用旅游的载体传播文化,让文化走向“远方”。创新举办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我省与文化和旅游部连续三年联合举办戏曲百戏(昆山)盛典并完成全国348个剧种集中展演。在全国率先出台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意见,省级11部门联合出台推动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十三五”期末,全省有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8家、国家5A级旅游景区25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7家,数量均位居全国第一,江苏文旅创建尤其是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和乡村旅游发展经验在全国推广。

二、发展目标

(一)2025年目标

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取得重大进展,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有影响力的精品力作不断涌现,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水平持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优质便捷高效,文旅产业支柱性产业地位进一步巩固,大众旅游、智慧旅游蓬勃发展,优质旅游产品成为“人们心目中最美的江苏”重要窗口,文化和旅游市场繁荣有序,形成更多主导性“江苏标准”,文旅发展对促进社会文明贡献度、文旅消费对经济发展贡献度、文旅融合对人民美好生活贡献度、文旅行业对全省安全生产贡献度、文旅领域对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度显著提升,建成文化建设高地、旅游高质量发展示范省、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样板区,人民群众文旅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认同感大幅提升,推动江苏成为水韵人文魅力充分彰显的世界著名旅游目的地。

(二)2035年目标

高水平建成文化强省和旅游强省,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文化事业更加繁荣,文化产业和旅游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大幅提升,优秀艺术作品、优秀文化产品和优质旅游产品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实现设区市全覆盖,以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优质旅游服务为代表的高质量旅游供给更加丰富,世界级旅游景区、度假区形成江苏方阵,“水韵江苏”文旅品牌国际国内影响力全面提升,文化和旅游在弘扬中华文化、向世界传递中国声音中发挥重要作用,成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省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文化和旅游发展布局。

以水为脉、以文铸魂,发挥江苏奔涌江流、稠密河网、温润湖泊、浩淼海洋的丰富资源优势,构筑大运河文化、海洋文化、长江文化、江南文化等区域文化传承弘扬高地,彰显“水+文化”鲜明融合特质。

依托南北贯穿的大运河、海岸线,东西延展的扬子江、陆桥东部联动发展带,以及点缀其间的太湖、洪泽湖、里下河湖荡群等湖泊,构建高能级、高标识度、强带动力的“两廊两带两区”文旅空间体系,系统推动沿江、沿海、沿大运河、沿湖地区文旅特色发展,构建省域宜居宜业宜游的全域魅力空间,充分展现“水韵江苏”之美。

——培育打造世界级运河文化遗产旅游廊道,依托江苏在大运河全线数量最多的世界文化遗产点段和类型最全、密度最高的文旅资源,把大运河江苏段建设成具有世界眼光、中国气派、江苏特色的文旅“美丽中轴”,使之成为令人向往的中国大运河旅游首选地。

——培育打造世界级滨海生态旅游廊道,依托中国黄(渤)海候鸟栖息地世界自然遗产,串联连云港“山海相拥、港城相依”、盐城“壮美世遗、栖息天堂”、南通“江海交汇、文旅融合”滨海精华段,形成最富人文魅力的文化海岸带、具有世界影响的滨海旅游景观带。

——培育打造扬子江世界级城市休闲旅游带,发挥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和滨江生态文化优势,展现城市山林、灯火沿流美好幸福生活图景,推动建设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

——培育打造陆桥东部世界级丝路旅游带,利用丝绸之路世界文化遗产和海上丝绸之路交汇的独特条件,依托陆桥文化、楚汉文化、西游文化和微山湖、骆马湖、故黄河等资源禀赋,建设世界知名汉文化旅游目的地,构建丝路特色鲜明的“一带一路”人文交流深度融合区。

——培育打造沿太湖世界级生态文化旅游区,发挥苏州古典园林世界文化遗产和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集聚的优势,依托曲径通幽的古典园林、古朴明静的吴韵古镇、传统与创新和融共生的千年古城,打造太湖流域长荡湖、阳澄湖、淀山湖等明珠镶嵌的世界级生态湖区,形成向世界展示中国“最江南”文化的重要窗口。

——培育打造沿洪泽湖世界级生态文化旅游区,彰显洪泽湖万顷碧波、千年古堰、河工奇观等特有资源禀赋,凸显帆影苍茫、湖荡湿地、垛上水镇、垛田水村意境,打造富有水乡田园韵味的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

(二)促进社会文明程度提升。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新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新方法,发挥文化润泽和道德涵养功能,开展文化志愿服务行动,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让人成为一道最靓丽的风景。

(三)助力构筑艺术精品创作高地。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强化艺术精品创作生产传播,实施戏曲百戏(昆山)盛典“新三年计划”、新金陵画派青年人才培养计划,举办“抱石风骨·中国画双年展”“悲鸿风度·油画双年展”“散之风神·中国书法学术提名双年展”,健全完善创作生产、演出交流、宣传推广的激励措施和评价体系,推出更有引领力的精品力作,建设更有竞争力的人才队伍,构建更有凝聚力的创作生态,打造更有影响力的品牌活动,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

(四)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高效。

健全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促进公共服务设施由全覆盖向高效能转变,协同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为居民服务和为游客服务,做到公共文化服务布局更均衡、内容更丰富、供给更精准、主体更多元、效能更显著。实施“千支优秀群众文化团队培育计划”“千个最美公共文化空间打造计划”,提升“送、种、育”文化实效性。推动南京博物院故宫馆建设和故宫南迁文物库房改造。

(五)加强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传承利用。

坚持把保护放在首位,强化重要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打造文物保护利用江苏模式。实施江苏地域文明探源工程,加强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石窟寺保护利用、古籍保护研究利用,推进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丰富提升张謇生平专题展并组织巡展。搭建“文化遗产+旅游”融合平台,引导各地创新举办“无限定空间非遗进景区”活动,建设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村镇、街区、景区,让游客充分感受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魅力。以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文旅融合区建设为统揽,创新大运河文物保护管理、价值传播和开发利用模式,高水平建设运营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每年举办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搭建具有国际国内重要影响的文旅融合发展平台、文旅精品推广平台、美好生活共享平台,加快把大运河文化带江苏段建成走在全国前列的先导段、示范段、样板段。实施长江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工程,将长江文化植入岸绿景美的滨水空间,建设一批山水人城和谐相融的滨江城市客厅,探索建设高颜值的长江文化融合区,省、市联合举办长江文化节,打造长江文化品牌。

(六)深化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强化创新创意、科技赋能,不断完善科技含量高、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形成彰显江苏特色、体现行业示范性的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模式,打造一批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实施文化和旅游融合品牌培育计划,迭代升级红色旅游、乡村旅游、旅游演艺、旅游民宿、文化遗产旅游、主题公园等融合业态。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提质扩容,壮大云旅游、云演艺、云娱乐、云展览等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形态,常态化举办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推广活动。

(七)打造国际国内知名旅游目的地。

深化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江苏旅游发展现代化、国际化水平。实施世界级旅游目的地重点产品培育计划,建设富有江苏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度假区,共建长三角、滨海沿江城市、南京都市圈等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支持建设国际国内旅游枢纽城市、重点旅游城市、特色旅游城市。以全域旅游为龙头高标准推进各类旅游创建,打好“城市+乡村+景区”组合牌,构建全域旅游绿色富民产业链。推进“旅游+”向“+旅游”转变,推出生态康养旅游、工业旅游、研学旅游、体育旅游、水上旅游、自驾车旅居车旅游等多产业融合发展的旅游产品,更好发挥旅游业涉及面广、带动力强、开放度高等市场引导作用。

(八)持续提升“水韵江苏”文旅品牌影响力。

以“水韵江苏·有你会更美”为主题,拍摄制作“水韵江苏”系列旅游宣传片,运用多种媒体媒介在境内外投放,全方位立体化塑造高颜值、深内涵、有品位的江苏文旅形象。以“水韵江苏”文旅品牌为统领,建设“水韵江苏+”品牌集群,实现地方品牌与省级品牌相映生辉。构建多平台、多渠道、多终端的文旅资源宣传推广网络,精准开展国内旅游市场推介,扩大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朋友圈”,加大“水韵江苏”全球推广力度,吸引更多人到江苏感受美的风光、美的人文、美的味道、美的生活,收获美的发现。

(九)大力发展数字文化和智慧旅游。

实施数字文旅产业提升行动,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推动全民畅享数字文旅生活。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促进文化产业上线上云,发展数字艺术、沉浸式体验、虚拟展厅、高清直播等新型文旅服务模式,推出更多线上数字化体验产品。提高旅游景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水平,建成一批智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村镇和城市。完善提升江苏智慧文旅平台功能,促进全省智慧文旅联动共享,实现文旅资源“数字化”、文旅工作“智慧化”、公共服务“一键通”、行业监管“全覆盖”。

(十)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繁荣有序。

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服务与监管融合,提供更加惠民便民政务服务,完善“红黑名单”管理制度,提升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及综合执法水平,探索建立以游客为中心的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持续开展游客满意度调查,推行文明旅游,以火灾隐患、旅游包车、高风险旅游项目、文旅场所客流超载等为重点扎实开展文旅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树立安全有序、文明祥和的江苏文化和旅游市场良好形象。

四、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把党的领导贯穿“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的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推动、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文化和旅游工作机制。

(二)完善支持政策。

健全完善文化和旅游财政投入机制,开展常态化政银企投融资对接交流,每年遴选发布省级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推荐一批重大项目纳入国家和省项目库,支持各地依托特色文旅资源开发建设重大项目,推动用地、用海向国家和省级重大项目、优质项目倾斜。

(三)推进依法治理。

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健全文化和旅游领域地方法规制度体系,结合长江经济带建设、大运河文化带江苏段建设和沿海发展,创新打造法治文化带(长廊)、法治文化特色园、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等法治文化阵地。加强文化和旅游标准体系建设,提升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星级旅游饭店、旅行社等标准化服务和管理水平。

(四)建强人才队伍。

实施文化名家、考古文博、智慧文旅、基层公共文化管理、旅游管理等系列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开展专家送智下乡、服务基层活动,推出一批业界影响力较高的文旅企业家,培养壮大适应新时代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筹建江苏戏剧学院,打造江苏培养戏曲人才的重要阵地。

(五)健全规划组织实施和评估监测机制。

明确规划实施责任,加强规划监测评估、考核评价和跟踪督查,开展实施情况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及时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推动规划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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