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贯彻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实施细则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贯彻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实施细则》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贯彻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实施细则》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实现预防、打击拐卖人口犯罪,以及帮扶被拐受害人回归社会的双重目的,依据相关法律和拐卖人口犯罪的现实状况,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明确了拐卖犯罪的预防、打击、救助、安置、康复等各个环节、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反拐综合治理工作,在制度保障、组织保障及物质保障给予有力支撑。2021年上半年,在寻找失踪被拐儿童“团圆”行动中,全省找回历年失踪被拐儿童520名;现行拐卖犯罪案件快侦快破,积案侦破数在全国位居前列;解救的被拐妇女、儿童均妥善安置。为认真落实国务院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我省反拐综合治理水平,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实施细则》。

  二、目标任务

  构建多部门协同、社会广泛参与的群防群治工作体系,推进拐卖犯罪侦查手段现代化升级,加强被拐卖受害人的救助、安置、康复、家庭与社区融入,大力开展反拐安全宣传和法治宣传,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反拐安全意识,确保及时侦破拐卖犯罪案件,保障拐卖受害人合法权益和隐私,有效预防拐卖犯罪发生。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围绕当前反拐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注重网络空间治理和信息化建设,提出一系列针对性措施。

  (一)健全预防犯罪机制,源头遏制拐卖人口犯罪。在对既往拐卖人口案件分析研判的基础上,重点梳理出案件发生率较高的人力资源市场、娱乐休闲场所、网络空间及其他重点场所,留守妇女儿童、服刑和强制戒毒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等重点人群,因地施策、因人施策,从提高预防犯罪的意识和做好制度兜底工作两方面入手,实现对拐卖人口犯罪的源头治理。

  (二)打击犯罪和解救被拐卖受害人,不断提高案件侦破能力及水平。突出“案件不破,专案组不得撤销”侦办责任制,强调在侦查中的摸排、查办等环节运用线上线下双重手段,扩大信息来源、提高侦破效率。此外,对近年来频繁发生的利用网络平台实施的拐卖儿童、“隔空猥亵”或者制作、贩卖、传播儿童淫秽物品等行为予以回应,明确严厉打击此类犯罪的坚决态度。

  (三)加强被拐卖受害人的救助、安置和康复,帮助回归正常社会生活。将被拐卖受害人的帮扶工作贯穿到社会各个环节。一方面,明确社会福利等设施对被拐卖受害人提供救助安置服务,医疗机构和专业社会服务机构提供心理疏导、治疗服务等。另一方面,为使被拐卖受害人重新融入家庭和社会,根据被拐卖儿童妇女现实需求,提供相应的帮扶,如完善专门档案、帮助联系学校、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帮助其早日回归正常社会生活。

  (四)多种保障措施并举,确保反拐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明确依法严惩拐卖人口犯罪工作要求,实现对犯罪精确打击、对受害人精准保护。强调要加强预防犯罪的宣传教育,切实保障工作经费,做好反拐工作的考核监督,确保各项举措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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