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

——陕工信发〔2021〕377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市场监管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市场监管局,韩城市工信局、市场监管局: 为加快提升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陕工信发〔2021〕377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市场监管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市场监管局,韩城市工信局、市场监管局:

为加快提升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根据工信部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1〕268号)要求,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21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钢铁、焦化、铁合金、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镁冶炼、水泥、平板玻璃、原油加工、乙烯、煤制烯烃、合成氨、甲醇、电石、烧碱、纯碱、对二甲苯、精对苯二甲酸等20个行业。

二、基本要求

申请能效“领跑者”的企业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年能源消费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单位产品能耗水平达到能耗限额国家标准的先进值,且为行业领先水平;

(三)按照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23331)和《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GB/T 19022)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和测量管理体系,建立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制度,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要求并已通过能源计量审查,建立节能奖惩制度,已建设能源管控中心或能耗监测系统;

(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要求,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落后用能设备和产品;

(五)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且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组织实施

(一)符合入围条件的企业自愿填写能效“领跑者”申请报告。各市(区)工信和市场监管部门对申请报告进行审查后,于2021年12月2日前将申报汇总表和申请报告(纸质版一式4份)寄送至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综合利用处)。电子版材料同时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上传报送。

(二)省工信厅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向工信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推荐。

(三)具体申报表格及相关要求,请登录陕西省工信厅网站(http://gxt.shaanxi.gov.cn)“产业发展”栏目“节能综合利用”部分或工信部网站(http://www.miit.gov.cn)查阅下载。

联系方式:

陕西省工信厅节能处          朱    营   029-63915585

陕西省市场监管局计量处   谢奇伟   029-86138185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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