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火字〔2018〕300号)和《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1〕161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区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30日-12月6日。
公示期间,如单位和个人对拟推荐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厅高新技术处或驻厅纪检监察组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学军
高新技术处:0951-5066384 5032564
驻科技厅纪检监察组:0951-5032301
通信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西桥巷95号南楼,自治区科技
厅纪检监察组,邮编:750001。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1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1.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拟推荐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