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臻品甘肃”电商平台给予奖补的公示

根据甘肃省商务厅和中国石化甘肃石油分公司签订的《关于在甘肃省实施同城配送打造省级电商平台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1年电子商务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商…

根据甘肃省商务厅和中国石化甘肃石油分公司签订的《关于在甘肃省实施同城配送打造省级电商平台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1年电子商务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商务电商发〔2020〕281号)和《关于印发甘肃省电商同城配送平台建设推进方案(2020-2023年)的通知》(甘商务电商发〔2020〕328号)要求,支持中石化甘肃石油公司建设运营“臻品甘肃”省级电商同城配送平台,发挥平台作用推动全省电商同城配送体系建设。

按照《“臻品甘肃”电商平台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第三方机构专项绩效评估,“臻品甘肃”电商平台自2021年1月投入运营以来,在服务体系升级完善、扩大农产品销售规模和创新发展三个方面已完成年度阶段性运营目标。拟按照绩效评估结果给予支持奖补资金350万元,用于持续提升“臻品甘肃”电商平台建设运营水平,推动全省电商同城配送体系建设。

特此公示。

公示期3天,如有异议请致电:0931-8618201。

甘肃省商务厅

2021年12月2日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代众查策立场,代众查策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政策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政策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