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和科技部《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的有关要求,改进科技评价体…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和科技部《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的有关要求,改进科技评价体系,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和“SCI至上”不良导向,按照分类评价、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自治区、兵团实际,自治区科技厅起草了《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自治区各有关单位的意见。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修改意见和建议请按附件2格式要求填写,于2021年12月31日前通过以下2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反馈意见请发至:xjkjtcxc@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反馈意见请寄至: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科学一街353号自治区科技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邮编830011),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联 系 人:沙巴艾提  吴楚璇

联系电话:0991-3652231

《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按程序报批审定,适时向社会公布,征集到的意见不再逐一回复。

附件:1.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自治区科技厅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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