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三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全省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司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及有关部门,人民银行各市支行,各银保监分局:
为落实《关于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产业〔2021〕372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全省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保监局制定了《关于加快推动全省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司法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河北省商务厅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
2021年9月3日
关于加快推动全省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制造服务业是面向制造业的生产性服务业,是提升制造业产品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产业〔2021〕372号),全面提升全省制造服务业发展质量和水平,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支撑,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培育壮大服务主体,加快提升面向制造业的专业化、社会化、综合性服务能力,提高制造业产业链整体质量和水平,以高质量供给适应引领创造新需求,为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新时代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融入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力争到2025年,全省制造服务业在提升制造业质量效益、创新能力、资源配置效率等方面作用显著增强,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更加突出。研发设计、检验检测、信息服务、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制造服务业专业化、标准化、品牌化、数字化、国际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制造服务业聚集发展程度明显提高,每个市培育1-2个制造服务业聚集区,形成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制造服务业示范企业。
二、制造服务业发展方向
聚焦重点环节和领域,从6个方面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发展,以高质量的服务供给引领制造业转型升级和品质提升。
(一)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
1.提升研发能力。发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业,推进各类高水平研发机构建设,大力发展专业研发类企业,积极培育新型研发组织、研发中介和研发服务外包新业态。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强化基础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催生一批引领性、原创性重大技术成果,加快提升高端研发水平;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加快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夯实产学研协同创新基础,推动产业链与创新链精准对接、深度融合,提升制造业产业高级化、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省科技厅牵头负责)
2.提升商务服务和工业设计能力。提高商务咨询专业化、数字化水平,助力制造业企业树立战略思维、创新管理模式、优化治理结构,推动提高经营效益。推进省市工业设计创新中心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聚集国内外设计创新资源,提供设计对接、战略咨询、设计推广等专业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制造企业分离设计机构,支持设计公司在细分领域精耕细作,与制造企业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培育一批专业化、品牌化设计服务企业。加快构建雄安新区、石家庄、秦皇岛等3个重点设计服务业聚集区,吸引聚集国内外工业设计创新资源。(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用好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支持骨干企业吸纳引进重大技术成果,深化高校院所科技成果所有权、处置权改革,优化科技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加快打造国家技术转移河北(正定)中心、河北省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中心,支持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设,培育、建设和引进一批高水平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做强“科技成果直通车”品牌,支持河北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建设,为成果转化提供孵化场地、创业辅导、仪器设备等服务。做大做强科技成果转移载体,加快建设河北·京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加快引进聚集京津创新资源,将省级以上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区打造成为科技成果转化核心载体。(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二)优化制造业供给质量
1.强化质量管理。支持企业和专业机构提供质量管理、控制、评价等服务,扩大制造业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提升供给体系对需求的适配性。加强各级政府对质量基础设施的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优化完善我省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示范基地建设,助推中小企业和产业集聚区全面加强质量提升。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整合生产组织全过程要素资源,纳入共同的质量管理、标准管理、供应链管理、合作研发管理,促进协同制造和协同创新,实现质量水平整体提升。(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发展检验检测服务。加快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集约化、规范化改革和发展,提高服务水平和公信力,推进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提升制造业产品和服务质量。加快国家级质检中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支持省级以上开发区、高新区新建一批高水平工业产品检验检测平台。聚焦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和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引导和鼓励优势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投资检验检测领域。力争到2025年国家级质检中心达到16家。(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及相关行业省级管理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计量服务发展。统筹规划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完善地方计量技术规范,构建链条清晰、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的量值传递溯源体系。整合计量资源,加快建设适应我省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需要的产业计量测试体系。(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品牌建设。发展面向制造业的研发、制造、交付、维护等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实现制造业链条延伸和价值增值。鼓励专业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制造业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加强品牌和营销管理服务,提升制造业品牌效应和市场竞争力。鼓励发展一批品牌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建设一批品牌专业化服务平台,提供设计、营销、咨询等专业服务。(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高制造业生产效率
1.大力发展智能制造。深入实施“互联网+”行动,鼓励企业应用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数据采集、分析、调控等信息系统,推进全流程智能生产,全面提升企业在设计、生产、决策分析等环节智能化水平,促进制造业发展模式和企业形态根本性变革。(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
2.加快发展工业软件和应用软件。围绕我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推动行业龙头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重点软件企业深度合作,开发一批具有行业特点、技术优势的工业软件,开发面向制造业关键生产环节的工业APP,加快智能工厂应用软件研发与应用。围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支持省内重点软件企业面向交通、能源、教育、医疗、政务等领域应用需求,研发应用软件系统,推动数据与应用、软件与业务的高效集成。(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
3.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支持行业龙头企业搭建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鼓励围绕特定工业场景和前沿技术建设技术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培育建设一批专业化共享制造、共享设计和共享数据平台,推动制造业发展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和价值共享。围绕工业7大主导产业每个行业认定1-3家省级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积极推动10个国家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在河北布局。建设河北省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纵向实现与13个市和雄安新区平台互联,横向与7大主导产业平台对接。围绕重点行业和107个重点产业集群需求,丰富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内容,加快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步伐。鼓励工业互联网平台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区域整合开放各类资源,发展共享制造服务。到2025年 ,建成“1+21”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重点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水平大幅提高。(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
4.发展现代物流服务体系。提升河北省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功能,促进信息资源融合共享。推动实现采购、生产、流通等上下游环节信息实时采集、互联互通,提高生产制造和物流一体化运作水平。(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四)支撑制造业绿色发展
1.加快发展节能环保服务。推进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诊断、节能评估、节能技术改造咨询服务、节能环保融资、第三方监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等模式发展,推动节能环保服务由单一、短时效的技术服务,向咨询、管理、投融资等多领域、全周期的综合服务延伸拓展。落实国家有关部署,在石油、化工、电力、天然气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有序放开节能环保竞争性业务。支持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健康发展,鼓励国有企业与民营节能环保企业成立混合所有制公司。落实好环境保护和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以及合同能源管理、污染第三方治理等税收优惠政策,继续按照规定实行便利化的税收优惠办理方式。(省发展改革委、省税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发展回收与利用服务。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以纺织、家电、汽车等行业为重点,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依托生产、销售、维修等网点及报废机动车回收网点,建立规范回收流程和网络。积极打造家电销售和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产业链,探索实施家电企业生产者责任延伸目标制度,研究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资源环境绩效评价,支持大型家电生产、销售、回收企业和电商平台,利用配送、装机、维修等渠道,大力发展逆向物流和回收服务。结合智慧城市建设,科学设置废旧家电等回收运输中转站,打造城市、街道、社区、家庭相贯通的废旧家电回收网络。大力发展“互联网+回收”。鼓励再生资源利用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升废旧家电、汽车等拆解利用能力,提高拆解处理的机械化、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加强线路板处置、元器件无损化高效处理、稀贵金属提取等无害化、高值化利用技术研发与应用,提高处理产物附加值。(省商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增强制造业发展活力
1.发展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鼓励服务机构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协同发展、融合发展。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示范引领作用,加快人才和产业聚集,助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
2.加大数据资源开发、开放和共享力度。抓好省级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加快构建全省1(省级)+14(市级)+N(县级)+3(体系)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体系。促进公共数据资源有序开放,推动与民生紧密相关、社会迫切需要、商业增值潜力显著的公共数据向社会开放。推动企业数据开放开发,推动共性技术开发及云平台共享,打造生态系统。支持雄安新区创新大数据交易模式,积极探索开展大数据存储、采集加工、资产定价、资产交易、金融服务等方面交易。促进知识、信息、数据等新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有效集聚和利用,促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省委网信办、省政务服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制造业供应链创新应用
1.健全制造业供应链服务体系。稳步推进制造业智慧供应链体系,创新网络和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制造业供应链向产业服务供应链转型。健全制造业“物流、商流、信息流、资金流”服务体系,加快推进物流枢纽城市和物流枢纽体系建设,实现物流网络与周边省市互通、省内市县互达、城乡兼顾,积极推动物流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形成内外结合、无缝衔接的物流服务体系。完善电子商务、跨境交易平台等现代商贸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动制造业与现代商贸流通融合发展,增强供需对接能力。推动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在河北落地,培育以工业互联网平台为核心的数字化供应链服务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制造业企业供应链管理。支持制造业企业发挥自身供应链优势赋能上下游企业,支持核心企业加强全链条数据管理,实现供应链透明管理;支持重点行业打造供应链数字创新中心,为行业提供监测分析、大数据管理、质量追溯、标准管理等公共服务。推动优势企业以核心技术、创新能力、自主知名品牌、标准制定、营销网络为依托,增强对供应链上下游资源整合能力,加快成为全球供应链“链主”企业。充分发挥中小制造业企业在供应链体系中的配套作用,鼓励其朝着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推动形成以“链主”企业为主导、中小企业相配套、高校科研机构与金融机构相协同的共生共赢的产业生态。(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供应链智能化和可视化。完善行业供应链数据开放规则,促进供应链各主体之间信息交流和共享,构建强大的信息流服务体系。推动感知技术在制造业供应链关键节点的应用,鼓励与支持各类制造业企业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对接协同,推进重点行业供应链体系智能化,实现供应链全链条数据共享和流程可视。同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建立制造业供应链评价体系,开展重要资源和产品供应链风险预警监测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制造服务业发展专项行动
以专项行动和重点工程为抓手,统筹谋划、重点突破,实现制造业与制造服务业耦合共生、相融相长。
(一)制造服务业主体培育行动。围绕制造业共性服务需求,加快培育一批集战略咨询、管理优化、解决方案创新、数字能力建设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支持制造业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剥离非核心服务,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研发设计、创业孵化、计量测试、检验检测等社会化、专业化服务。鼓励制造服务业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并购重组,实现集约化和品牌化发展。培育一批制造服务业新型产业服务平台和社会组织,鼓励其开展协同研发、资源共享和成果推广应用等活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融合发展试点示范行动。积极培育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新业态,大力发展服务衍生制造、供应链管理、总集成总承包等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原材料企业向产品和专业服务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推动消费品工业服务化升级、发展“产品+内容+生态”全链式智能生态服务,推动装备制造企业向系统集成和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引导研发设计企业与制造业企业嵌入式合作,推动消费服务产业发展智能设备和增值服务等。深入落实国家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大国家试点申报争取力度,每年筛选培育一批省级试点。及时总结“两业融合”发展的新路径新经验,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河北制造质量品牌培育行动。深入开展制造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以先进装备制造、“大智移云”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生物制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为重点,开展工艺优化和关键质量共性问题攻关,广泛应用“互联网+”协同制造,提高企业生产过程智能化水平。推广国内外先进质量管理理念、知识、方法和技术,推动企业广泛开展质量问题诊断、质量风险分析与控制、质量成本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等活动,提高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做大做强河北品牌,打造一批影响力大、生命力强的产品、工程、服务知名品牌,壮大长城汽车、君乐宝乳业等民族企业和知名品牌。抓好中国品牌日“冀品新生活”等活动,深入开展“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活动,积极宣传质量工作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先进典型,增强品牌发展意识,凝聚品牌发展共识。(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制造业智能转型行动。加快建设省级数字经济研究院,推动雄安新区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推动全省钢铁、汽车等主导行业数字化转型,加快形成以大数据、数字化车间、全流程智能制造、行业云平台为支撑的数字化发展格局。推动“制造业+互联网”新模式应用,支持骨干企业在新一代基础网络、工业互联网平台、新模式新业态应用、企业上云、工业信息安全等方面开展试点,培育一批省级工业互联网标杆企业。持续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加快工业设备和企业上云用云步伐,引导数字化服务商面向中小企业推出云制造平台和云服务平台,支持中小企业设备设施上云和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帮助中小企业从云上获取资源和应用服务,集聚和培育一批面向制造业中小企业的数字化服务商。加快落实国家“5G+工业互联网”512工程,打造一批“5G+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落实加快智能制造发展行动方案,在钢铁、石化、汽车、医药、建材等重点领域,遴选一批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开展联网制造企业网络安全能力贯标行动,遴选一批贯标示范企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制造业研发设计能力提升行动。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支持科技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建立技术研发中心、产业研究院、中试基地等新型研发机构,盘活并整合创新资源,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探索建设一批产学研协同创新基地。推进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支持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建设,鼓励内部组织流程优化再造,提高工业设计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战略地位。支持综合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和绿色、可持续、全生命周期的先进理念,提升产品的外观造型、友好体验、工程易用性以及环境融合性,满足消费需求、解决市场痛点。到2025年,省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示范企业)力争达到150家。(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制造业绿色化改造行动。培育绿色产业示范基地,搭建绿色发展促进平台,以钢铁、石化、建材等行业为重点,大力实施工业绿色化改造,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升级。推行产品绿色设计,认定一批省级绿色设计产品,创建一批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推进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引领带动绿色产业发展,壮大绿色市场主体,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专业化服务能力的骨干企业。积极构建绿色供应链,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实施绿色采购、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环保,构建绿色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制造业供应链创新发展行动。探索实施制造业供应链竞争力提升工程,逐步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供应链关键配套体系,巩固制造业供应链核心环节竞争力。大力发展专业研发类企业,积极培育新型研发组织、研发中介和研发服务外包新业态。按照国家部署,开展制造业供应链协同性、安全性、稳定性、竞争力等综合评估,研究绘制基于国内国际产业循环的制造业重点行业供应链全景图。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全球供应链网络,建立重要资源和产品全球供应链风险预警系统。(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制造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行动。积极推进信息技术、科创服务、金融服务、服务外包、售后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现代物流、现代供应链、设施管理等服务领域标准化建设。落实有关政策,鼓励我省企业和社会团体主持或参与制造服务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结合我省实际适时研制制造服务业地方标准,引导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研制发布制造服务业团体标准,不断完善我省制造服务业标准体系。贯彻实施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网络互联、边缘计算、数据规范体系和工业APP等共性标准,支持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的技术要求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制造业计量能力提升行动。提高服务制造业发展的计量支撑能力,推进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每年新建提升改造50项以上。加快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聚焦制造业“测不了、测不准”难题,加强计量测试技术、测试方法研究并加快成果转化,加大专用计量测试装备研发和仪器仪表研制,提升制造业测量能力和水平。(省市场监管局、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充分发挥省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按照国家部委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细化实化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高效协同的工作推进机制,努力形成工作合力。省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分管领域组织谋划工作,确保制造服务业发展取得实效。(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二)优化发展环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部署,做好放宽市场准入的衔接推进工作,进一步破除制约制造服务业发展的隐性壁垒。支持制造业骨干企业剥离制造服务业,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第三方服务;支持剥离出的制造服务业企业按规定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鼓励制造服务业企业积极承接离岸和在岸服务外包业务,加强涉外服务贸易服务及培训,组织抓好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示范基地和省级文化出口示范基地、企业、项目建设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扩大开放合作。推动服务业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省级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聚集区建设,积极引进全球优质服务资源,鼓励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环境服务等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进口,鼓励相关企业积极推动我国质量技术标准和规范走出去。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鼓励供应链管理、咨询、法律、会计等专业服务与制造业协同走出去,增强全球服务市场资源配置能力。积极培养涉外法治人才,充分发挥法律类高端人才的专业优势,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推动涉外公证机构在落实77类公证事项“最多跑一次”基础上,全部开通网上办证,组织开展涉外公证质量专项检查,强化涉外公证质量监管,提升涉外公证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司法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用地保障。根据产业发展实际,科学统筹安排产业发展用地,以“先存量、后增量”的原则,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用地结构和产业用地指标。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引导产业用地土地用途兼容复合利用,鼓励工业、仓储、研发、办公、商业等用途用地混合布置、空间设施共享。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鼓励产业用地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方式供应。指导各地积极落实产业用地政策,鼓励各地探索创新产业用地模式,适应制造服务业发展。(省自然资源厅牵头负责)
(五)强化人才支撑。加快制造服务领域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培训,充实壮大高水平制造服务业人才队伍。完善以职业资格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为主的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制度。围绕我省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加快相关学科专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申报制造服务业相关专业。持续深化新工科建设,加强校企合作,深入推动产教融合,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开展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证书制度试点,加快培养更多高水平制造业服务业人才。大力推广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作用,为技能人才搭建成长成才通道。推动人才评价与使用紧密结合,打破身份、学历等限制,贯通制造服务业人才职业发展通道。进一步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加大引进省外制造服务业高层次人才、领军型创业创新团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对制造服务业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制造服务业融资需求及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及服务,加大对制造服务业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制造服务业企业,利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扩大知识产权、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融资规模,创新发展供应链金融,逐步发展大型设备、公用设施、生产线等领域的设备租赁和融资租赁服务。鼓励创投机构加大对制造服务业的资本投入。支持符合条件的制造服务业企业到主板、创业板及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保监局、河北证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构建协同发展生态。以京津冀区域为重点,深化制造服务业领域区域协作,实现与京津功能互补、错位发展,打造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的制造服务业生态圈。以创新孵化、中央商务区建设为载体,支持制造服务业集聚发展,完善配套功能,优化集聚生态。依托龙头企业构建产业链增值服务的生态系统,推动上下游企业开展协同采购、协同制造、协同物流,促进大中小企业专业化分工协作,构建创新协同、产能共享、供应链互通的生态链。(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