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物联网示范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为充分发挥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在推动数字经济发展、赋能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方面的作用,工信部下发通知开展2021年度物…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为充分发挥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在推动数字经济发展、赋能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方面的作用,工信部下发通知开展2021年度物联网示范项目征集工作。为做好我省物联网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项目应聚焦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在技术发展和融合应用中取得创新性突破,解决行业迫切需求,推广价值高,带动作用强,可作为典型案例在物联网行业进行推广示范。项目分为“关键技术攻关类”和“融合应用创新类”两个类别。

(一)关键技术攻关类

项目在物联网领域相关智能感知、新型短距离通信、高精度定位、边缘计算、操作系统、可信安全、数字孪生等方向取得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在物联网与5G、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融合创新方面,促进物联网产业创新发展,夯实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基础。

(二)融合应用创新类

项目助力智慧城市、数字乡村、智能交通、智慧能源、公共卫生、智慧农业、智能制造、智能建造、智慧环保、智慧文旅、智能家居、智慧健康等重点领域应用发展,推动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与垂直行业的深度融合,有力支撑传统行业数字化转型。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能力。

(二)申报材料要求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技术创新点和典型应用案例。

(三)已列入往期工业和信息化部物联网示范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报送方式

本次征集工作采取网上填报和纸质版材料报送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填报:申报单位登录“2021年物联网示范项目征集系统”(www.iotproj.cesi.cn,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完成注册后填写申报所需信息。同时将项目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附件1)报所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21日。

(二)项目报送: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做好项目的前期审核工作,项目汇总后填写《2021年度物联网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于12月24日前正式行文报我厅,项目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省工信厅科技处邮箱。

(三)项目推荐:省工信厅按照工信部通知要求确定推荐项目名单后,通知被推荐企业登录“申报系统”下载打印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推荐单位为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邮寄至省工信厅科技处。纸质版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辽宁省工信厅科技处   韩光

联系电话:024-86892497     18840068093

电子邮箱:Ljmw1006@163.com

材料邮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邮编:110032(收件人:韩光)

附件:1. 2021年物联网示范项目申报书

2. 2021年物联网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12月6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1年物联网示范项目申报书模板(含附件).docx
附件2:2021年物联网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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