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的通知

内商规财字〔2021〕678号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 商务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

内商规财字〔2021〕678号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

商务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2021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商务发展

规划(2021-2025)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商务工作联通内外、贯通城乡、对接产销,是国内大循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联结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枢纽,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我区商务高质量发展,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环境、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面对纷纭复杂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自治区商务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快国内市场建设,全面扩大对外开放,强化口岸建设和改革创新,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为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了重要贡献,为“十四五”时期商务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奠定了坚实基础。

    内需市场不断扩大。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2015年4103.5亿元增长到2019年的5051.1亿元,年均增长5.3%。2020年受疫情影响,下降至4760.5亿元。累计实现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722.4亿元,是“十二五”的1.3倍。全区2个城市、10家企业成为全国农产品冷链流通标准化试点城市(企业),品牌连锁便利店达到3457家。国家支持的农商互联项目达到62个。全区共有老字号54个,其中中华老字号7个。养老产业基金总规模30亿元,完成了基金总规模的85%。

    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网络零售额累计达到2004亿元,较“十二五”期间增长3倍以上。全区培育建成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5个、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3家。3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获批,是西北、华北地区获批最多的省份。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实现国贫旗县全覆盖,50%商场超市开展了电子商务。

    外贸质量规模稳中有升。外贸进出口总额从2015年不足800亿元增长到2018年1095亿元,并连续三年保持千亿规模。对外贸易增速达6.7%。外贸备案企业增加了86%,有进出口业绩的企业增加了47.3%。

    双向投资水平不断提升。年平均利用外资28.32亿美元。对外投资中方实际投资额36.09亿美元,比“十二五”提高了52.98%。7个境外园区纳入商务部统计。举办了三届中蒙博览会,共签署合作协议、备忘录、意向等444项,投资额达2717亿元。

    口岸建设步伐逐步加快。全区口岸投入建设资金约74亿元,进出境货物累计达到4.1亿吨、人员2343万人次、交通工具784万列(辆、架次),乌力吉公路、包头和鄂尔多斯航空口岸获批开放,一批综保区、保税物流中心、内陆港相继建成运营,海关指定监管场地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向北开放稳步推进。同俄蒙多层次协商会晤机制进一步完善,各层级互访频繁;中蒙常设协商机制、大图们倡议东北亚地方合作机制等为促进合作提供保障。始发中欧班列由2016年33列提升至2020年300余列,开行线路20余条,累计完成进出口贸易额超100亿元。中蒙俄各类境内外展洽投资活动取得积极成果。

同时,电商扶贫、家政扶贫、对外劳务扶贫、产业扶贫、边贸扶贫五大商务扶贫举措有力,带动大量贫困人口就业增收,助力决战脱贫攻坚成效显著。积极应对中美经贸摩擦,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商务发展,保障全区生活必需品供应,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促进消费回补,为疫情防控和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贡献了商务力量。

第二节 发展环境

      总的来看,“十四五”时期国内外环境发生深刻变化,自治区商务发展的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必须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

     从国际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经济全球化仍是历史潮流,各国分工合作、互利共赢仍是长期趋势。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趋势加快。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双边、区域经济合作势头上升,“一带一路”朋友圈不断扩大,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同时,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新矛盾新挑战,商务发展外部环境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各类衍生风险不容忽视。世界经济陷入低迷期,国际市场需求疲软,跨境贸易投资增长乏力。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权主义抬头,各国内顾倾向上升、安全顾虑增加,贸易投资壁垒增多,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深刻调整。多边贸易体制面临严峻挑战,主要经济体博弈加剧,国际经贸规则更趋碎片化。国际经济政治格局复杂多变,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传统和非传统安全威胁交织上升,海外利益保护风险增大。

    从国内看,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独特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为商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保障。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提供了强大支撑。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日益显现,产业体系完备,人力资源丰富,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为消费提质扩容、贸易创新发展、双向投资优化提供了广阔空间和强劲动力。同时,国内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新特征新要求,商务发展面临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要素成本持续上升,资源环境约束趋紧,我国传统竞争优势逐渐弱化,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需加快重塑。高质量商品和服务供给仍然不足,消费需求新增长点需深入挖掘,商贸流通现代化水平有待提高。与业态模式创新相适应的治理体系需加快健全。营商环境仍需进一步改善。

    从我区看,经过“十三五”的艰苦努力,我区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生态环境质量、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有了较大提升,新产业新动能得到发展,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超过64%,非煤产业占规上工业比重达到63.6%,农牧业向优质高效转型,为我们在新发展阶段做好商务和口岸工作奠定了重要基础。但是,也应看到,我区生态环境要求趋严,外部成本约束加大,科技创新能力不强,新旧动能接续不畅,经济增长的下行压力加大。消费市场外溢效应明显,全区社会消费零售额增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网购、电商等新消费业态净流出不断扩大。同时我区城乡居民收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消费能力不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不足。商贸流通各类主体规模小、实力弱,流通领域供应链体系建设有待加强,电商产业规模偏小、集聚效能偏弱,平台型电子商务企业数量和质量都不高。对外贸易规模较小,出口产品结构不合理;服务贸易以旅游、运输等传统服务贸易为主,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对外经贸合作投资主体单一、主要集中在俄蒙地区,国际竞争力、抗风险能力弱,境外合作区建区企业融资难、招商难。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综合竞争力不强,产业结构不合理,区域分布不平衡,吸引外资的政策“洼地效应”不明显。口岸功能定位不清,存在同质化竞争,与俄蒙互联互通重大基础项目建设未能对等提升。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第三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商务工作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紧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商务发展和安全,强大国内市场,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全面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打造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发展泛口岸经济,推动建立商务高质量发展体系,积极服务和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我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作出新贡献。

第四节 基本原则

     ——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贯穿在商务工作全过程,把发展质量摆在更为突出的位置,转变商务发展方式,转换商务发展动能,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商务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商务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彻落实好国家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充分发挥商务发展在促进经济发展、扩大社会就业、增加群众收入、提升居民生活水平、兴边富民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全力保障生活必需品安全稳定供应,不断增强商务服务民生能力,努力做到商务发展为了人民、商务发展依靠人民、商务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坚持改革开放。顺应商务发展新形势,创新商务发展治理模式,系统性优化制度体系和发展环境,以深化改革促进形成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深化改革与扩大开放相互促进相辅相成,为商务发展不断注入新动力,增添新活力。

    ——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眼于我区在商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结构性供给矛盾,聚焦商务发展短板,突出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商贸人才等领域和薄弱环节,特别是部分行业和企业的供给结构缺陷和供给能力不足,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扩大有效投入,增加优质供给。

    ——坚持系统观念充分发挥商务工作连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的优势,适应自治区东中西部差异化协调发展的战略,建立区域互动互助、优势互补和市场一体化发展机制,营造一批布局合理、城乡统筹、功能完善、管理规范、辐射国内外的内外贸结合市场。强化与部门的横向协作,与地方的纵向联动,形成结构、规模、效益、安全相统一的商务高质量发展格局。

第五节 主要目标

    ——国内贸易。流通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城乡流通网络更加健全,流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实体商业加速转型,电子商务交易规模持续增长,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企业竞争力显著增强,应急保供能力持续增强。内贸发展对自治区经济社会的综合性效益进一步凸显。

    ——对外贸易。外贸营商环境明显改善,进出口结构不断优化,国际市场更加多元化,经营主体创新能力、国际竞争力明显提升。外贸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5%,2025年达到1579亿元。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4%,2025年达到12.3亿美元。

    ——利用外资。外资引进规模持续扩大,使用外资的领域逐步优化,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速度保持在1%以上,到2025年实现21亿美元。

——对外合作。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政策不断完善,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对外投资规模稳步增长。争取2025年当年中方对外投资额达9亿美元以上,“十四五”期间累计对外投资企业达到800家,对外投资总额累计达44亿美元,年均增加5%。

   ——口岸发展。口岸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贸易便利化程度显著提高,积极争取自由贸易试验区申建工作取得进展。全区口岸进出境客、货运量年均增速8.8%左右,力争到2025年全区口岸年进出境货运量达到1亿吨,年进出境人员达到660万人次,年交通工具量达到187万列(辆、架次)。

第二章 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畅通国内大循环,依托国内经济循环体系形成对全球要素资源的强大引力场,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以国际循环提升国内大循环效率和水平,形成产业相融、市场相通、创新相促、规则相连的良性循环。

第一节 融入国内大循环

     依托强大国内市场,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促进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在增加优质产品供给、构建现代流通体系,拓展消费空间等关键点上发力见效,以需求牵引供给,以供给创造需求,更好融入国内大市场、国际大循环。

    围绕降本增效,健全现代流通体系。按照分类施策的要求,对公益性流通设施,积极研究实施扶持政策,实现市场保供、稳定物价、安全可靠等公益性功能;对微利经营的流通设施,如农产品冷链设施,要在规划、土地、信贷、电价等方面加大支持,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对市场化运营的流通设施,要做好规划布局、监测和信息发布,合理引导市场预期,避免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通过加强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降低物流成本。针对我区农村流通主体比较分散、流通网络发展滞后、农村网络最后一公里不畅通的问题,要支持有条件的流通企业下沉渠道,对现有商业网点进行现代化改造,引导电商平台、快递企业等在农村布局基层站点,打通制约农村流通的瓶颈,切实提高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的效率。鼓励商贸流通业态与模式创新,推进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和跨界融合,促进上下游、产供销有效衔接,强化流通体系支撑作用。按照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要求,发挥好规划、标准、政策、监管等方面作用,完善市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机制,提高市场调控和公共信息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围绕提质扩容,全面促进消费。适应消费结构升级趋势和不同收入群体实际需要,引导企业增加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积极培育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传统消费与新型消费、城市消费与农村消费、商品消费与服务消费协调发展,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充分挖掘城乡消费潜力,促进消费稳步提升。围绕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所需,加强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动便利服务设施进社区、进居民点,并根据群众需要,新建和改造一批便民商业设施,提升群众消费体验,满足城市居民日常消费。坚持市场化原则,加强政府引导和政策支持,切实改善村/嘎查一级的消费环境条件,同时引导企业生产更多适合农村牧区居民消费的商品,促进乡村消费。增加生活性服务业的有效供给,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性升级,加快发展养老、育幼、家政等服务业,推进服务业品牌化、标准化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消费需求。

第二节 参与国内国际双循环

    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促进内需和外需、进口和出口,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协调发展,加快培育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推动进出口协同发展。推进贸易创新发展,推动商品服务在国内国际市场间畅通循环,针对我区进口规模大于出口的实际,继续深耕俄蒙等传统市场,在保持对俄蒙进口份额的同时,增加出口份额,优化出口结构,同时主动拓展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成员国贸易领域,综合考虑市场规模、贸易潜力、消费结构、产业互补、国别风险等因素,引导企业扩大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新兴经济体市场以及欧洲市场的贸易规模。优化区内国际市场布局,商品结构、贸易方式,提升出口质量,增加优质产品进口;加快发展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等新业态,支持海外仓升级发展;推动发展服务贸易,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更好利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蒙博览会等重要展会平台,扩大对外贸易规模;积极对接十五国互市贸易进口来源地客商,扩大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范围和规模,推进互市商品落地加工。

     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加快破除两个市场之间的壁垒,组织开展内外贸产销对接,深入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支持适销对路的出口产品开拓国内市场,使企业在外需低迷时能及时地切换到国内市场,外需恢复时又能够迅速恢复和扩大出口,实现两个市场相互支撑、一体化发展。要完善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促进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衔接,推动国内外流通融合发展。

     强化贸易和投资联动发展。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加强双向投资相互促进,优化境内外布局。在高质量引进来方面,按照国家规定,进一步放宽金融、电信、教育、文化等领域市场准入,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探索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健全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体系,加大产业链精准招商力度,促进区内产业升级;在高水平走出去方面,积极创新对外投资方式,健全促进和保障境外投资的法律、政策和服务体系,合理布局、高标准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净化国际产能合作,构筑互利共赢的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体系,为保障国家能源、粮食等安全作出应有贡献。

第三节  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

    坚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推动与俄蒙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创新与俄蒙合作机制。深入开展对俄蒙国情和现行法律、政策研究,积极对接俄蒙发展战略,加强部门、地方政府间沟通和磋商,建立重大项目建设和产能合作的高效协调推进机制。加强能源、矿产、农业、林业、建材等领域合作,扩大高新技术、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合作,深化旅游、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科技、环境保护、媒体等领域的交往合作,优化各海关监管区监管,创新模式、简化流程、提高通关效率,为与俄蒙经贸合作开设“绿色通道”。

     优化口岸发展布局。进一步明确口岸功能定位,完善口岸发展规划,将现有口岸分为综合枢纽口岸、重点专业口岸、普通口岸三种类型,分别实施不同的政策措施。科学谋划口岸发展方向和主导产业,形成功能清晰、畅通高效、绿色智能的口岸发展格局。

    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强与俄蒙的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外向通道的对接辐射能力。推动二连浩特铁路口岸站场改造提升和中欧班列集装箱集结项目建设,满洲里、二连浩特口岸进出口货物集拼集散中心,支持具备条件的口岸创新跨境运输模式,采取智能跨境空轨等新型运输作业模式以及涵盖交通工具、货物、进出境人员的智能验收系统。依托口岸发展加工制造、商贸物流、数字经济等产业,推动口岸经济与腹地加工业、现代物流业深度融合。推动二连浩特——乌兰察布协同发展,支持满洲里、二连浩特口岸与大型央企开展基础设施、物流运输、产业发展等方面合作。完善甘其毛都、策克、满都拉口岸物流体系与保税仓储功能,服务沿黄经济带和西部省区。

  打造全域开放平台。推动二连浩特——扎门乌德经济合作区建设,充分发挥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内陆港的载体平台作用,激活各类涉外功能区活力。积极申报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要充分利用中国——蒙古国博览会等国家级展会主场外交功能,推动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商贸流通、跨境旅游等项目在展会平台上实施,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打造成为立足俄蒙、面向东北亚的经贸合作和人文交流重要平台。

       融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主动加强与毗邻省区和国内重点区域联系对接积极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打造沿海港口和自治区沿边口岸陆海联运通道,形成立足中蒙俄经济走廊,连接亚欧大陆和我国广大腹地双向的辐射的开放格局。积极与重点省区中欧班列始发地对接,推动中欧班列增量扩容,拓展双向货源组织渠道,提高去程本地货物占比,鼓励回稳货物落地加工,共建对外开放平台。

第四节 加快数字化发展

    顺应数字经济快速发展趋势,实施商务数字赋能行动,以数字化转型驱动商务发展方式和治理方式创新。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积极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促进数字技术与商务发展深度融合,推动商务领域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提升商务发展能级。

     继续支持内贸流通转型升级。要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支持对百货店、农贸市场等传统商业业态进行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完善线上营销、支付、售后服务等功能;针对一些购物中心、百货商场、大卖场发展面临的挑战,要支持引入餐饮、娱乐、文化等多种服务功能,提升购物体验,增强对消费者的吸引力;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生鲜超市、连锁便利店、快餐店、智慧餐厅等新业态健康发展,更好满足消费升级带来的多样化需求,促进产业链价值链向中高端跃升。

     大力发展数字贸易。力争打破国内外市场藩篱,畅通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促进商品和要素跨区域、跨国界自由流动,实现对国内国际两种资源更充分的利用,成为沟通国内和国际循环的重要渠道和桥梁。通过跨境电商平台整合供应链上的制造商、物流服务商等市场主体,利用数字技术打通海外营销和数字化生产环节,解决生产效率和成本问题,通过供应链金融打通上下游企业资金链,缓解企业融资压力。通过境外客户需求的挖掘、海外营销推广、跨境支付、外销产品设计研发,境外产品售后服务,境外供应链管理服务等业态创新,推动双循环实施。通过数字贸易,推动我区中小企业低成本快速进入国际市场,并更便捷地融入全球产业链。

     推动智慧口岸建设。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与行业监管服务系统的对接,为进出口企业提供智慧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积极探索“自助式”“移动式”“智能式”业务模式,在公路口岸建成涵盖运输工具、货物、进出境人员的智能验放体系,加快“智慧口岸、智能边境、智享联通”建设,全面提升口岸智能化监管水平,提高口岸进出口整体通行时效。

第五节 推动绿色发展

    坚定不移推进商务领域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

    加快内贸流通绿色转型。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创建绿色商场,促进绿色产品销售,扩大绿色产品消费。推进商贸流通绿色发展,畅通节能绿色产品流通渠道,加强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

    推动贸易投资绿色发展。扩大绿色产品进出口,发展绿色展会。引导外资促进节能环保、生态环境、绿色服务等产业发展。提升对外投资合作项目可持续发展水平,推动绿色低碳技术走出去。

    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支持各类开放平台践行循环经济理念,打造更多绿色园区。健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专栏1  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01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工程

提升流通网络布局、流通基础设施、流通主体竞争力、流通发展方式、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内外贸一体化程度、推动流通降本增效,打造网络健全、设施完备、主体多元、方式多样、畅通高效、开放包容、安全可控的现代流通体系。

02 内外贸一体化促进行动

完善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将同线同标同质适用范围扩大至一般消费品、工业品领域。培育一批双循环示范企业,支持外贸企业拓展国内市场,搭建出口转内销平台;支持国内流通企业、电商平台企业走国际化经营道路,构建高效畅通的全球物流网络。

03 贸易投资融合强链行动

强化贸易投资融合发展、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实施贸易产业融合计划。推动对外投资合作带动装备、技术、标准、服务出口和紧缺的能源资源、农产品进口。鼓励各地通过产业链精准招商稳链固链强链,吸引优质外资项目落地,带动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重要零部件进口,提升出口产品国际竞争力。

04 商务数字赋能行动

深化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加快培育数字商务企业,打造电商优质品牌,加强电商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电商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平台载体,推动企业数字化能力提升,引导平台企业健康发展。推动数字商务指标体系建设,推进电商大数据共建共享。

 

第三章 参与建设强大国内市场

    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顺应消费升级趋势,促进消费提质扩容,推动流通现代化,夯实畅通国内大循环的重要基础。

第一节  推动传统消费升级

    结合内蒙古消费特征,以满足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需求为重点,积极培育新消费热点,推动消费结构向创新型、现代型、服务型转变,释放新消费潜力。稳定重点商品消费,支持各盟市通过采取以旧换新补贴等方式,扩大汽车、家电、家具、家居用品、电子通讯产品等消费。提振餐饮住宿消费,鼓励餐饮住宿企业开展线上线下促销活动,积极推广在线服务、网络预订、网上支付、自助订房订餐结算等网络营销方式,满足市场多层次消费需求。大力发展服务消费,开展便利店品牌化连锁三年行动标准,加大对品牌连锁型企业的培育力度,支持各盟市依托社区商业,丰富教育、养老、文体、娱乐等形式,提升大众化服务业发展水平,扩大日常生活服务消费规模。

第二节 推动消费模式创新

    鼓励购物中心、大型百货等商贸流通企业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形成文化、艺术、教育、餐饮、娱乐和零售多业态聚合的复合型消费业态,探索发展智慧超市、智慧商店等新零售业态,推动传统销售场所向消费、体验、社交综合场景转变。建立消费活动常态化运行机制,持续开展消费促进月、网上年货节、老字号嘉年华、双品购物节等活动,优化消费供给,促进消费增长。通过商娱结合、商展结合、商旅结合等方式,组织跨行业联动促销、上下游产业关联促销、互动体验式促销等各类促消费活动。着力发展极具地域、民族特色的节庆活动,利用商业中心、商业街举办民俗表演等系列性活动,创新营销模式,活跃节日市场。引导商贸流通企业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充分利用互联网数据分析,根据不同消费者消费习惯和特点,推出针对性产品,提供个性化服务。

第三节 完善消费平台体系

    通过创新城市商业发展方式,健全县域农村商业体系,扩大电商进农村覆盖面,推动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消费平台体系。

    创新城市商业模式。鼓励实体商业应用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社群电商、小程序等发展智能营销新业态,促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以百货店、购物中心、超市为重点,开展智慧商店示范创建,布局体验式、沉浸式、互动式体验业态,探索发展无人超市、无人便利店等智慧终端门店,创新商业业态。稳妥有序开展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探索步行街改造提升和持续发展长效机制,推进现有步行街高质量发展。鼓励城市商圈、步行街丰富提升夜间消费业态模式,培育夜间消费集聚区。

    健全县域农村商业体系。以县域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加快建设农村商业体系,改造升级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强化县城综合商业服务能力。改造升级乡镇商贸中心,增加生活服务功能,发展购物、娱乐、休闲等业态融合,推动乡村旅游、民俗、特色文化、休闲农业等农村商旅文娱体融合发展。改造提升终端村级店,发展新型连锁商店为新型连锁便利店,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和条件。引导城市生产流通企业进入农村市场,向农村延伸营销网络,开发适合农村市场的商品服务,推动更新换代。

    扩大电商进农村覆盖面。强化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统筹能力,为电商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各类主体提供市场开拓、资源对接等服务,增强电商服务农产品上行能力。面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推动各类农产品流通企业,做大做实农产品销售专柜、专区、专档,开展多种形式的跨区域产销对接和“蒙品”上高铁、进机场、进网红打卡地等推广活动,拓宽营销渠道。重点引导农产品流通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发展订单农业、产销一体、股权合作等多种模式实现精准对接。降低农村物流成本,推动邮政、快递、物流、商贸流通等企业开展市场化合作,实现统一仓储、分拣、运输、配送、揽件,发展统仓共配。

第四节 优化流通网络布局

    统筹城乡商业网点功能和布局,合理确定商圈规模定位,明确四至范围、功能分区、业态结构,引导商圈差异化定位,避免重复建设,盲目发展。在呼和浩特及常住人口百万以上的市布局核心商圈,其他城市结合城市功能分区、消费升级、老城区改造等,布局区域商圈和社区商圈。加快农村牧区商业网点建设,发展县域(镇)商贸中心。鼓励和引导城市商业资源向社区、乡镇(嘎查)下沉,建设一批布局合理、业态齐全、功能完善、智慧便捷、服务优质、商居和谐的一刻钟社区便民生活圈和超市进镇、连锁下乡、配送到村的农村惠民网点。依托城市综合物流园区建设,强化物流中心辐射功能,提升配送中心公共属性,完善以综合物流中心、公共配送中心、县域(乡镇)配送站、社区(村)末端配送网点为支撑的城乡高效配送网络。

第五节 完善流通基础设施

    补公益性流通基础设施短板。鼓励地方政府通过土地作价、投资建设、入股参股、产权回购回租、购买服务等方式,合理配建、改造一批公益性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平价菜店等农产品流通设施。

    加快流通领域冷链设施建设。支持建设具有农畜产品集聚、冷冻、产地预冷、贮藏保鲜、低温配送等功能的公共冷链设施和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增强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主渠道冷链服务能力,推动移动式冷库等应用。

    提升仓储分拣流通设施。鼓励发展适应商品高品质、高效率流通的标准化、立体化、自动化、智能化公共仓储设施,引导各类主体建设前置仓、分拨仓、共享仓,提高企业、产业、区域间协同发展能力。

    推动流通设施协同共用。探索仓储设施、搬运设备、单元化物流器具标准化信息化数字化改造和资源协同共享,构建标准托盘、周转箱循环共用系统。发展叉车、标准化托盘等装卸搬运设备的租赁交易,提高循环共用水平。

第六节 提升流通主体竞争力

    引导企业回归商业本质。加快数字化改造和跨界融合,改变引厂进店、出租柜台等传统经营模式,建立高素质买手队伍,发展自有品牌、实行深度联营和买断经营,提高商业竞争力和服务水平。

    推动企业智能化运营。引导企业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强消费趋势分析,运用小程序、移动应用、多媒体等营销平台实现消费者实时互动,精准引流,精准服务,发展智能化运营。

    鼓励企业集约化发展。支持优势企业兼并重组,跨地区、跨行业整合资源,集团化发展。鼓励通过联合采购、共同配送、特许经营、供应链管理等方式,提高集约经营能力。

    促进连锁企业创新发展。鼓励连锁企业利用大数据技术科学选址、智能选品、精准营销、协同管理,通过输出流通技术、商业模式、管理手段、经营业态,引导商业小店等加盟,实现品牌化连锁化发展,提高组织化程度和创新发展能力。

    引入大型零售企业。实施龙头企业引进计划,吸引国内行业排名前十的大型实体零售和网络零售龙头企业在自治区设立法人公司或结算中心,“以大带小”共建生态,协同创新。

专栏2  参与建设强大国内市场

01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工程

大力发展农畜产品电子商务,培育壮大规模化的农畜产品流通市场主体,以东部、西部两大区域商圈为基础,打造农畜产品流通区域及流通节点城市。

02步行街

遵循发展规律,坚持市场导向,高质量改造提升步行街,稳妥有序推进试点示范,建立步行街改造提升和持续健康发展长效机制,促进线上线下、商旅文、内外贸深度融合。

03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工程

推动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发展,开展菜市场标准化改造,提升社区生活服务业品质,着力优化网点布局、补齐设施短板、丰富商业业态、壮大商业主体、引导规范经营,提高社区商业服务的便利化、标准化、智慧化水平。

04县城商业建设工程

以渠道下沉为主线,完善以县域统筹、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畅通工业品下乡、衣产品进城双向渠道,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促进农村消费升级。

05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行动

发展“数字+生活服务”,支持企业数字化改造,加快培育一批数字化生活服务领军企业,支持企业品牌化、连锁化、规范化、国际化发展。

06电商企业培育工程

遴选若干成长性良好的电商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和支持,打造一批具有内蒙古特色、蒙字号品牌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

07商品市场优化升级工程  

优化商品市场区域布局,充分发挥商品市场在流通中的枢纽节点作用。升级商品市场基础设施,强化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完善商贸物流设施设备,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协同,探索构建开放式标准化托盘、周转箱(筐)循环共用体系。强化农畜产品产销衔接能力,提升商品市场综合服务能力,促进商品市场创新升级。

 

第四章  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

第一节 构建内外贸融合发展新格局

    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深入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支持外贸企业发展“三同”产品,加强外贸企业内外贸业务同步开展,推动落实外贸企业国内生产销售审批快速通道,完善“三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功能,开展“三同”产品宣传推广活动,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利用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增强外贸企业抗风险能力。发挥好各类平台载体作用,统筹好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借助、搭建平台,支持企业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拓外转内”,促进企业融入国内市场体系,促进内蒙古优质外贸产品向国内销售。坚持主动出击,锚定国内国际两个市场,高水平推动构筑对外开放“新高地”。建立扩大进口促进消费和内外贸企业协作平台,支持内外贸企业建立国外商品采购体系,促进消费品进口。打破“内”“外”各自为战的传统格局,转向内外统筹、融合互动的新路径,在稳定进口的同时,主动扩大出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倒逼国内产品提质、产业升级,促进国内供给体系质量提升,全力构建“扩内需”与“稳外需”融合发展的开放型经济发展新体制。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商业品牌,重点培育限额以上贸易企业,支持批零住餐企业优化结构。依托进口博览会,加强关系民生的消费品进口,推动消费升级。

第二节 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

    发挥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产业集聚作用。以现有国家级、自治区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为依托,引进一批产业层次高、发展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外向型企业,形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差异化发展的外贸产业集群。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重点建设和完善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基地内企业技术改造、产品研发、品牌培育、标准制定、引进创新。建立完善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激励考评机制,“十四五”末,争取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达到15家左右。

    积极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继续深耕俄蒙等传统市场,保持对蒙进口规模,增加对蒙出口份额,优化对蒙出口结构;提高对俄贸易全国占比,“十四五”末,力争达到10%以上。抢抓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完成机制,主动拓展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成员国贸易领域,综合考虑市场规模、贸易潜力、消费结构、产业互补、国别风险等因素,引导企业扩大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新兴经济体市场以及欧洲市场的贸易规模。

    培育发展外贸新业态。推进呼和浩特、赤峰、满洲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复制推广成熟经验做法,尽快扭转特色优势不突出、综合效益不明显、功能发挥不到位的被动局面。支持鄂尔多斯、包头、乌兰察布等城市申报综试区。鼓励有实力企业在俄蒙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公共海外仓,“十四五”末,公共海外仓增加到15个左右。指导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申请海关AEO认证,完善外综服平台激励考评指标。积极推进满洲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支持二连浩特边贸市场申报试点。

    促进边境贸易创新发展。完善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支持方式,明确边境贸易资金支持比例和支持方向并适度增长。落实国家促进边境贸易创新发展优惠政策,鼓励区内外企业参与边境贸易,努力扩大落地加工规模。积极对接十五国互市贸易进口来源地客商,扩大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范围和贸易规模。“十四五”末,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规模达到300亿元,其中落地加工规模达到20%以上。

    培育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积极向国家争取认定加工贸易产业园区。依托资源优势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和国家、自治区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开展“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加工贸易产业承接地”招商,继续发展纺织服装、机械制造、木材加工等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产业;引导电子信息、移动通信、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重点进口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具有比较优势的粮食、毛绒、果蔬、肉类等商品的加工贸易发展。建立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工作调度跟踪及绩效评价机制。依托加博会、进博会等知名展洽会平台,组织开展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项目对接活动。跟踪签约项目进展情况,推进加工贸易产业转移项目落地实施。

第三节 提高外贸服务能力

    优化外资外贸企业投资环境。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按照国家规定,进一步放宽金融、电信、教育、文化等领域市场准入,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探索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健全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体系,依法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进一步压缩整体通关时间,优化通关流程和作业方式,提升口岸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出口退税效率。做好重大经贸摩擦的预警监测、行业协调、跟踪反馈、信息咨询等工作。加强知识产权和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商务、知识产权在海关、税务、外汇部门信息共享。实施失信联合惩戒,营造法治化、国际化、市场化贸易环境。

    构建完善的外贸金融产业链。鼓励金融机构对接俄罗斯、蒙古国金融机构,探索跨境担保融资模式。落实国家跨境人民币业务政策,推动各项便利化政策措施落实生效。推广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应用,以科技手段提升各类市场主体跨境贸易投融资效率。完善自治区中小外贸企业贷款融资服务平台机制,积极引导金融机构降低中小微企业贷款融资成本。鼓励区内金融机构加强对国际产业链企业金融服务,利用境内外分支机构联动支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多元化市场开拓、出口产品转内销、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等。规范供应链存货、仓单和订单融资,鼓励外贸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选取流通性强、价值价格体系健全的动产,开展存货、仓单融资。支持“走出去”企业利用信保海外投资保险开展绿地投资和国际并购。

专栏3  对外贸易重点工程

01外贸品牌培育工程

加大外贸品牌培育力度,引导企业创立自主品牌,打造国际性、区域性、行业性品牌,提高品牌出口比重。加大内蒙古品牌海外宣介力度。支持企业在境外开展商标注册、体系认证和和专利注册的品牌保护工作。

02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工程

推动呼和浩特、赤峰、满洲里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支持跨境电商综试区完善“两平台六体系”建设,逐步形成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管理制度,推动全区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03加工贸易壮大工程

依托资源优势吸引知名跨国公司和国际连锁超市来我区兴办加工贸易企业,促进加工贸易提质增效。重点支持纺织服装、机械制造、木材加工等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产业发展。引导电子信息、移动通信、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利用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重点进口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以加工贸易方式扩大出口。

04外贸新业态提升发展行动

推动制度、管理和服务创新,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推进跨境电商、市场采购、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外贸新业态持续健康发展。

05海外仓

完善海外仓发展政策,推广海外仓优秀实践案例。培育一批在信息化建设、智能化发展、多元化服务、本地化经营方面特色鲜明的代表性海外仓。引导海外仓企业整合国内外资源,向产业链供应键上下游延伸服务,构建覆盖全球、布局合理的海外仓服务网络。

第五章  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

    全面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实施条例,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升综合竞争能力,高质量吸引外资。

第一节 全面提升外资管理服务水平

    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除纳入外商投资特别管理措施准入负面清单的领域外,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给予外商投资国民待遇,不得对外资准入单独设置限制,切实做到“非禁即入”。全面清理取消在政府采购、标准制定、资金补助、产业政策、科技政策、资质许可、注册登记、上市融资等方面内外资不一致的政策措施,确保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同等适用于外资企业。

    健全外商投资管理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外资企业和项目服务工作机制,针对具体问题具体项目,与市场监管、发改、商务、外汇等部门加强横向协作、纵向联动,及时解决外资企业和项目遇到的困难问题。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外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处理好外资企业投诉事项,切实维护好外商投资合法权益。

第二节 推进招商引资工作

    创新招商引资方式。聚焦自治区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远程推介、视频会议、网上洽谈、“云签约”等在线方式,持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发挥外资在“稳链”“补链”“固链”“强链”中的重要作用。

    促进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多元化。通过多种形式继续吸收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东南亚国家的投资,在多个领域加强与香港的合作。加大吸收北美、日韩、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投资力度。

    引进跨国公司投资。引进先进适用技术、资金、管理经验和营销方式,充分利用跨国公司国际生产、销售和服务网络,推动大型企业开展与跨国公司合作,建立研究开发中心,增强技术消化和创新能力,促进产业国际化发展。鼓励跨国公司到内蒙古设立地区总部及功能性机构,推动区内企业与跨国公司的配套协作,带动相关企业和产业进一步深度融入国际市场。

     稳步利用国际证券市场引进外资。推动质量好的大中型企业到国际证券市场上市。全力支持区内优秀企业赴海外上市,发展壮大。稳妥开辟其他国际证券市场,继续做好境内上市外商投资股份制企业的服务工作。

    充分发挥各类展会引进外资的作用。利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投资促进平台,开展招商、项目推介活动,助力展商成为投资我区外商。

第三节  打造吸引外资平台

    发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边境经济合作区等重点开放平台集聚作用,主动与京津冀、长三角地区开展有效战略对接,积极承接劳动密集型、出口导向型外资企业落户,在联动发展、产业合作上谋求新突破。推动自治区加大向国家级经开区赋权力度,提升开发区政务服务水平,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支持边境经济合作区推进“小组团”滚动开发,提升投资贸易促进、园区及产业发展规划、信息化应用、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水平,与发达省份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园区、内地省份开展区域合作,推动形成协同发展新格局。持续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申报工作,加大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力度,推动“放管服”改革。

 

专栏4   招商引资重点工程

01 吸引外商投资工程

重点扩大吸收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东南亚国家的投资规模,在各领域加强与香港的合作,实行对台商投资同等优先、适当放宽的原则。积极吸收北美、日韩、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投资。

02 外商重点投资建设工程

鼓励外资投向农牧业、高新技术产业、基础工业、基础设施、环保产业,提高利用外商的质量和水平。

03 外商投资平台提升工程

1.充分利用国家级经开区、边境经合区等重点开放平台,主动与国家京津冀、长三角战略有效对接,在联动发展、产业合作上谋求新发展。

2.支持边境经济合作区推进“小组团”滚动开发,提升投资贸易促进、园区及产业发展规划、信息化应用、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水平,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园区、内地省份开展区域合作,推动形成协同发展新格局。

 

第六章 提升对外投资合作水平

     坚持“走出去”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走出去”与推进企业国际化进程相结合,“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走出去”与对外贸易相结合,“走出去”与经济外交相结合,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拓展国际发展空间,带动我区企业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使我区对外投资在规模数量稳步发展的基础上,向注重质量和效益的提升。

第一节 创新对外投资方式

    坚持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政府引导,鼓励和支持各类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提高跨国经营能力和水平。深化同俄蒙合作,加强全球布局建设。依托区域优势布局,加强与俄、蒙在能源、矿产、基础设施、农业等方面合作。充分发挥内蒙古优势产业、产品力量,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际产能合作,扩大同亚非国家经贸往来,开拓欧洲国家市场,巩固与美现有合作基础,通过中美省州合作机制加强与美相关州区沟通联系,拓展务实合作,指导企业稳慎开展对美投资合作。

     鼓励多元化投资方式。鼓励企业以实物投资、服务投资、技术投资、特许经营、研发合作等方式参与国际合作,带动我区农牧业、中蒙医、绒毛、能源、基础设施等优势产业走出去。

    高质量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支持我区有实力的企业在蒙古国、俄罗斯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积极吸纳当地和相关国家企业共建、入驻合作区;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初步形成规模效应,部分园区达到国家验收考核标准,成为深化与俄蒙经贸关系的重要载体。

第二节 提高项目工程质量

    提高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质量和效益。支持对外承包工程企业与境内外大公司合作,采取各种形式的分包,增加企业境外工程建设经验,带动企业资金、技术实力提高。强化与浙江、山东、河南等劳务派遣大省的对接合作,建立合作关系,为我区有外派劳务资质的企业对接优质海外就业项目等实施精准对接帮扶,带动我区对外输送劳务人员。

    力争对外援助工作实现新突破。推动我区更多有实力的企业申请援外资格,利用我区与蒙古国接壤的地缘优势和产业优势等,积极承接国家对蒙古国的工程和物资援助项目;以援蒙棚改项目为契机,引导我区有实力企业赴蒙开展承包工程,并通过承包工程带动我区外派劳务发展。加强与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的联系与沟通,促进企业积极利用国家优惠贷款实施对外援助项目。

第三节 强化对外投资管理

    充分运用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引导企业理性开展对外投资合作;加快推进境外企业和对外联络服务平台建设,将我区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重点海外项目接入平台,纳入国内监管视野,实现远程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风险防范。引导“走出去”企业健全境外风险防控机制,提高境外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外派人员的风险防范能力。组织开展境外投资政策、海外风险防范、金融、法律实务等业务知识培训。督促投资主体加强对其境外企业在资金调拨、融资、权益转让、再投资、担保、税务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支持企业与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保险服务机构合作,用好各类保险避险工具,化解和降低投资风险。畅通与驻外使领馆的联系机制。做好对投资主体及其境外项目的安全风险检查工作。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督促企业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积极履行当地社会责任,树立良好企业形象。推动境外企业和对外投资联络服务平台企业端建设。

专栏5   对外经济合作重点工作

01对外投资企业安全保护

加强境外安全咨询服务,组织开展境外企业安全巡查,推动我区境外企业和机构强化各类风险防范措施。支持企业与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保险服务机构合作,降低和化解投资风险。组织开展境外投资政策、海外风险防范、金融、法律实务等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境外投资企业和外派人员的安全风险防范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能力。推动境外企业和对外投资联络服务平台企业端建设。

02推动境外经贸合作区

优化境外经贸合作区布局和产业定位,谋划与国内开发区联动发展。加大对境外经贸合作区承接国内优势产能的支持力度。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外建设各类经贸合作区,引导我区企业加强合作,采取集群方式“走出去”,建设一批境外经贸合作的重要载体和产业集群。鼓励自治区矿产开发、冶金、建材、纺织服装、林业、农畜产品加工等优势领域重点项目在俄罗斯、蒙古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投资布点,参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有效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优势互补,带动自治区产品、技术和服务出口。

03对外经贸合作交流拓展

多渠道开展经贸活动,为企业畅通国内外市场。立足国内国际展会平台,凭借我区与蒙古国和俄罗斯相关州区联络机制,发挥我区对俄蒙合作的区位优势和产业优势,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支持企业扩大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大数据云计算、生物科技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及产业转型升级所需先进技术、设备和服务体系的对外合作。

第七章 打造全域开放平台

鼓励各地立足比较优势扩大开放,以全面参与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为引领、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与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有效衔接,强化地区间开放联动,打造全域开放平台,推动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取得显著成效。

第一节 提升重点开放平台功能

    提高满洲里、二连浩特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创新能力。聚焦重点试验区功能定位,破解思维定势和路径依赖,梳理满洲里、二连浩特试验区重点试验事项清单,着力推动体制机制和发展模式创新。围绕推动形成双循环发展格局,推动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发展与环境资源相协调。推动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快满洲里、二连浩特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持续提升重点试验区开发开放平台功能作用,为打造我国向北开放重点桥头堡和夯实开放型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加快中蒙二连浩特一扎门乌德经济合作区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及有关部委推动中蒙二连浩特-扎门乌德经济合作区建设协议早日生效。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完善规划设计、明确产业定位、制定配套政策。积极争取中央相关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实施基础设施、口岸建设、生态环境等项目建设。

第二节 加强口岸与腹地联动发展

    发挥口岸辐射作用。发挥满洲里、二连浩特综合枢纽口岸作用,服务国家向北开放战略,打造面向俄蒙和欧洲,集国际贸易、物流仓储、加工制造为一体的国际物流集散中心。发挥甘其毛都、策克、满都拉等重点口岸作用,积极扩大蒙古国煤炭、铁矿石、铜精粉等矿产资源产品进口规模,加强与乌海、阿拉善、包头等腹地盟市产业园区合作,保障货源供应,提高进口矿产资源在我区口岸交易和腹地盟市加工比重,形成供应、物流、加工、营销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合作。完善甘其毛都、策克、满都拉口岸物流体系与保税仓储功能,培育形成贯通南北、横贯东西的国际能源通道节点,进一步服务沿黄经济带和西部省区。

    抢抓中欧班列优势机遇。积极与重点省区中欧班列始发地对接,推动中欧班列增量扩容,延伸丰富中欧班列运行路线,拓展双向货源组织渠道。完善资金支持政策,增加自治区本地到发班列数量,提高去程本地货物占比,鼓励回程货物落地加工。“十四五”末,二连浩特口岸实现集装箱堆放能力五千箱、到发班列五千列。满洲里口岸实现集装箱堆放能力一万箱、到发班列六千列。

    推动二连浩特-乌兰察布协同发展。按照制定一套发展规划、建设一个主导产业园区、建立一个产业清单、制定一个利益分成机制、成立一个推进专班“五个一”工作部署,研究确定两地协同发展合作模式、产业布局、功能定位和相关政策,形成口岸和腹地协同发展新格局。支持乌兰察布-二连浩特合作园区建设,推动木材、肉类、羊绒等进口资源在园区落地加工。积极推动集宁—二连浩特铁路复线和电气化改造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加快七苏木保税物流中心扩区升级,将二连浩特口岸部分功能延伸至乌兰察布,推进一体化发展进程,形成面向全国的向北开放重要平台。

    加快推进企地合作项目落地。支持满洲里、二连浩特等口岸与大型央企开展基础设施、物流运输、产业发展等方面合作。加快推进满洲里、二连浩特口岸与中远海集团共同打造“综合物流供应链服务生态”体系,共同开拓综合枢纽口岸与天津港、大连港(或营口港)陆海联运通道,提升陆海联运一体化水平。推动企地合作建设满洲里进口钾肥仓储、加工、交易综合服务平台。

第三节 激发涉外功能区活力

    理顺各类涉外功能区管理体制,严格实行末位淘汰摘牌机制。加强各类开发开放平台事中事后监督,重点解决综合保税区产业定位不清晰、配套设施不健全、政策运用不到位以及外向型产业空心化严重等问题,提升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支持符合条件的保税物流中心(B型)申报为综合保税区。加大对进境指定监管场地支持力度,争取满洲里和乌兰察布进境肉类指定监管场地、呼和浩特进境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获批。合理布局、高标准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深化国际产能合作,构筑互利共赢的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体系,“十四五”期间,培育建设2家以上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区。

第四节 深化跨区域互动协作机制

    主动加强与毗邻省区和国内重点区域联系对接,共建对外开放平台。发挥蒙苏经济开发区等示范带动作用,创新“飞地经济”模式,吸引国内资金、项目、技术等优质要素,积极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建立辽宁、天津、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与满洲里、二连浩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对口合作机制,连通沿海港口和自治区沿边重点口岸陆海联运通道,形成立足中蒙俄经济走廊,连接亚欧大陆和我国广大腹地双向辐射的开放格局。

 

第五节 全力办好中蒙博览会

    进一步完善机制、丰富内涵、注重效益,聚焦经贸合作,吸引国内外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持续扩大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把中蒙博览会打造成立足俄蒙、面向东北亚的经贸合作和人文交流重要平台。加强中蒙博览会签约项目、合作事项成果跟踪调度,完善服务保障机制,促进签约项目落地。

第八章 完善商务领域风险防控体系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树立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商务领域重大风险,强化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构筑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向匹配的监管和风险防范体系。

第一节 保障内贸流通稳定运行

    完善市场应急机制。按照统一协调、分级负责、快速响应的原则,健全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体系,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和应急管理制度,优化应急商品储备品种,扩充重点保供企业队伍,强化应急商品数据库和应急商品投放网络,完善跨区域联保联供机制,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健全市场监测体系。构建有商务特色的消费品市场监测指数指标体系,加强大数据等新技术应用和数据共享,推动数据开发运用智能化、便捷化,提升决策支撑能力。

    建设商务信用体系。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健全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加快完善家政服务体系标准,推动诚信化职业化发展。建设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系统,强化与国家信用信息等平台交互共享,支持各地依托平台提供优质公共服务。

第二节 维护外经贸领域安全

    积极应对贸易风险,妥善应对重大贸易摩擦。做好贸易救济调查和产业损害预警工作,争取贸易援助试点。促进进口来源多元化,提高进口风险管控能力。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境内外重要知识产权保护。

    防范对外投资合作风险,推动构建海外利益保护和风险预警防范体完境外投资分类分级监管体系。健全重大项目建设事前量化评估、事中监测、事后评审机制。引导企业加强合规管理,规范海外经营行为,提升风险管理意识和水平。

    加强“一带一路”风险防控,完善“一带一路”风险防控和安全保障体系,强化法律服务保障,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第三节  强化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建设

    加强预警应急响应。根据国家、自治区发布的疫情等级,商务口岸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相关专项工作组启动应急响应,积极协调人、财、物参与事件处置,并做好事后评估。

    指导行业应对风险。一旦遇有突发疫情,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要加强市场监测,保障市场供应,强化储备物资管理,做好应急投放准备;流通行业工作要畅通生活必需品配送渠道,指导商贸流通企业拓展货源渠道;餐饮及会展行业工作要加强行业内控管理,避免因人员聚集造成交叉感染;电商保供工作要丰富线上供给,组织开展无接触配送;对外贸易工作要指导帮助外贸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扩大医疗物资、生活用品和食用农产品进口;外商投资工作要及时调度企业运营,帮助企业解决突发问题;境外投资工作要帮助企业稳定生产,提升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协助做好疫苗接种;口岸工作要落实“外防输入”要求,避免人员滞留口岸地区,保障货运正常通关。

    抓好自身防控。商务口岸部门要制定机关防控预案,协调相关物资储备,就近确定医疗保障点,做好本单位及外来人员的管理和防护,按照防控要求做好消毒管理。

第九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领导,完善商务领域规划组织实施体系,健全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如期完成。

第一节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商务领域有效落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提高商务系统机关党的建设质量,打造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模范机关,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着力提升基层组织力,做到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调查研究,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干事创业、求真务实、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第二节 强化政策引领

    强化上下联动,加强与商务部联系,积极争取国家对我区商务发展的政策支持。加强自治区部门间政策协调,增强财政、金融、税务、外汇、保险、市场监管、海关等政策对商务发展的促进作用,营造良好的发展政策环境。加强对地方商务部门的指导,充分听取地方意见建议,加强地区间商务发展创新政策的交流学习,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完善商务促进政策,坚持精准施策,加大对商务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增强政策的战略性、导向性和稳定性。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促进商务发展的政策,结合我区商务工作实际,探索创新政策引导机制,实现政策效应最大化。

第三节 加强部门地区协作

    商务和口岸工作涉及面广,外连国际市场,内系国计民生,在工作中需要发改、财政、外事、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金融、交通、工信等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联动推进政策、资金和责任的落实。落实商务发展“十四五”规划要进一步增强全局意识和系统观念,从大局出发,加强部门间横向协作,充分发挥好外贸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等工作机制作用,形成规划实施合力,共同营造商务发展良好环境。同时,要加强纵向联动,完善商务部门包联保障重点商贸企业制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协同推动全区商务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

第四节 加强商务人才队伍建设

    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好干部标准,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商务干部队伍。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的若干措施》,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坚持严管厚爱、激励担当作为,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合理使用各年龄段干部,不断提高商务干部队伍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政治执行力,不断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战略眼光、专业水平。加强双向挂职交流,加大培训培养力度。聚焦商务中心工作,培养和汇聚商务领域优秀人才,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生动局面。

第五节 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强化商务各领域规划、各地方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协调。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落实规划实施责任,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需对本规划进行调整时,按程序报批。

第十章 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要求,对《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2021-2025)》环境影响作出评价。

 

第一节 《规划》实施对环境

可能造成的影响及缓解对策

    生态环境影响。从空间格局变化和土地利用格局变化看,《规划》实施对生态环境会产生一定影响,但总体影响程度不大。《规划》中包含一批重点工程项目,如商贸网点、经济开发区、物流园区、对外开放平台建设等,用地过程中涉及到的自然生态中的荒地、林地、草地等,将改变成为若干以商贸服务、生产加工为主的人工生态系统。一是地表覆盖层改变。商贸园区、物流通道、商场建筑、重点街区建设,以水泥、瓷砖、大理石和抛光花岗岩铺地,将增加对地表的覆盖,固化地表,使一部分原有可渗透的土地变为不可渗透的人工地面。二是生物多样性可能受到影响。一些工程项目的实施,将占据一定生态系统空间,进而改变原有物种生存环境,对生物多样性的数量结构和生态功能等可能带来一些负面影响。三是人口集聚度增加。一些工程项目落地后,将促进人口流动,带动人口集聚,局部地区人口数量和人口密度将有所提高。

缓解措施:在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尽可能地少上新的项目,避免生态破坏和穿越环境敏感区。如实际工程条件所限,无法完全避让生态环境敏感区,可结合敏感区的性质和环境保护对象的保护要求,优先考虑采用相关措施以减缓对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的不良环境影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特别是对草地、耕地、河岸、林地等,应积极保护自然群落。同时,适当恢复或重建部分自然群落,创建新的动植物栖息地,为生物的觅食、安全和繁衍提供良好空间。其中应把握住以下要点:①对植被、动物资源进行保护优化措施,建设公共绿地系统。②土壤修复,造林种草,绿化荒山。③工程建设严格按照审批用地范围建设,施工结束及时拆除临时设施,采用工程措施进行水土流失和沙化土地治理等。

    水环境影响。《规划》实施对水资源有一定的需求,对于我区这样的缺水地区会产生一定的压力或影响,但总体可控、压力不大。预测部分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对一定范围内水环境可能造成污染,但影响范围较小。

缓解措施:一是地表水方面。在企业内部水污染治理措施方面,要做好企业废水预处理、建立完善的排水系统和事故池、提高企业内水的重复利用率、建立完善的企业污水监管体系。在园区水污染治理措施方面,要严格行业准入制度,完善园区排水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二是地下水方面。坚持以防为主的方针,做好监测工作。水利行政管理部门应实行总量计划控制,严格限制超采。园区内的建设深埋化工设施要慎之又慎,对于园区现有其他水井,应进行详细调查,制定相应的调整计划,中水尽可能回用。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表水源地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等区域,若线路靠近或穿越对水质有特殊要求的水体时,应结合实际情况在路边设置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排放或利用天然洼地、池塘等收集处理路面径流。其中应把握住以下要点:①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减少水资源使用量,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鼓励废水再利用。②充分发挥污水处理厂效用,加大中水回用力度,做好入区企业场地防渗工作。①加强现有管网系统改造,减少管网渗漏,规范污泥处置系统建设,对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②园区设置必要的防腐蚀防渗漏设施,强化企业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③合理设计园区污水干管和支管,防治泄漏并保证管道通畅。④加强地下水资源的管理,限制地下水的过量开采。

    大气环境影响。我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较好,尚有环境容量,规划实施后,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远低于大气环境容量,但也需要进行防范,以确保大气环境不受到污染和破坏。

缓解措施:商贸重点发展地区要着力优化能源结构,包括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快燃煤锅炉综合整治、优先使用和推广可再生能源、积极推广利用天然气和推进燃油油品质量升级。要进行生产废气污染控制,包括实行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措施、强化对经开区及周边大气污染企业的污染治理措施,强化扬尘污染综合防治,严格入区项目的环境准入条件、严格控制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强化环境管理,推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实施特别排放限值。要加强物流运输管理,对移动源尾气及道路扬尘进行控制,包括加强移动源排放监管能力建设,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加强道路扬尘管控等。其中应把握住以下要点:①合理控制能源消耗总量,针对重点污染物加强管理,实施长期监测。③优化产业结构,强化污染源治理,实施总量控制,加强排污限额管理。④控制道路扬尘和机动车尾气,合理布置绿化区域,扩大绿化面积。⑤综合整治开发区内服务业,控制生活大气污染源。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企业落实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分类处置措施,在各企业、园区内建设符合标准要求的废物暂存设施,及时有效地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在进一步落实相关危险废物处理污染风险预防措施下,重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一般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缓解措施:对于生活垃圾必须定点收集,及时清运或处理。对于施工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应按有关规定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或送往当地划定的垃圾场填埋。其中应把握住以下要点:①企业改进或采用最新的清洁生产工艺,进行源头控制,建立园区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系统和临时贮存场。②有毒有害危险废物一般交有回收利用能力的单位再利用,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并纳入相关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

    噪声环境影响。规划实施后,工业噪声会导致区域噪声值有所增加,但企业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后,不会对居民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声环境质量应能够满足规定要求,处于群众可接受范围之内。

缓解措施:合理安排工业区、物流区、办公区、混杂区布局,有效预防噪声污染发生。对于规划区内重点噪声防治交通路段,要合理分配各主干道车流量,加大交通运输车辆管理,控制车辆噪声源强,加强道路规划与保养等。入区项目及现有项目的改扩建必须确保厂界噪声达标,高度重视附近居民区的声环境保护。建筑施工要采用低噪声设备,对施工运输车辆应规定行车路线和行车时间等措施,加强建设施工噪声污染控制。其中应把握住以下要点:①设置噪声防护距离,进行敏感建筑物噪声防护,加强交通噪声管理。②产生高噪声的工业企业远离居民点,改扩建或新建项目采取降噪措施。③施工作业时间应避开居民休息时间,加强建筑施工场地的现场监督检查,采取隔声降噪措施。④合理规划商业网点,避免在开发区中心位置设置大型商贸场所,加强噪声污染管理和监督。

第二节 《规划》实施跟踪管控

    本规划中的重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单独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取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后才能开工建设。在建设过程中,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对施工过程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理。一是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如工程及工程影响区内的噪声、废气、污水等污染物应达标排放,减少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等。二是对建设项目配套的环保工程进行施工监理,如对水处理设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固废防治措施和绿化工程的保护等进行监理。项目建成后,应开展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正常运行过程中,应成立相应的环境管理机构,定期开展环境跟踪监测,针对发现的环境污染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第三节《规划》实施对环境影响的评价结论

    《规划》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规划,以及大气、水体、土壤污染防治要求。同时,我区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整体能够满足《规划》的实施需要。《规划》提出的产业结构、产业布局、产业发展重点等与我区发展实际相适应,定位和目标确立合理,发展产业带来的结构性环境风险在可接受水平内。在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前提下,不利环境影响可以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完全可行。

图解: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的通知解读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的通知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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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内蒙古自治区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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