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21年第一、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有关工作提示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科技管理部门,各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我省2021年第一、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现已制作完成并由各推荐单位代为发放。请各推荐单位通知相关企业领取证书…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科技管理部门,各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我省2021年第一、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现已制作完成并由各推荐单位代为发放。请各推荐单位通知相关企业领取证书,确保证书发放及时到位。

一、领取时间和地点

请于2021年12月31日前由认定企业到各推荐单位领取证书(省级高新区由地市科技局代发),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附后。

二、领取证书需携带材料

企业领取证书时需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及企业介绍信。

三、后续需注意事项提示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明确规定:

第十三条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第十六条 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第十七条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经认定机构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对于企业更名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第十九条 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一)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三)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

特别提示:省高企认定办未指定或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开展高企认定服务,任何机构不得以省高企认定办指定机构的名义开展服务;对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由认定机构通知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安雪姗,联系电话:029-87292778

附件1:各推荐单位联系方式及证书领取地址.xlsx

附件2:企业介绍信模板.doc

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9日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代众查策立场,代众查策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政策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政策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作者: 陕西省政策

陕西省 “代众查策小助手” 专线:0451-81320128转807 邮箱:daizhongshangdazhongchua@lr5.cn

为您推荐

【省商务厅】青海实际利用外资取得新成效

 “今年以来,青海省商务厅紧紧围绕产业‘四地’建设,积极强化政策支持、提升外资服务保障、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全力推动全省利用外资取得新成效。”12月12日,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1月至10月,全省实际利用外资较去年同期增长8.38倍,增速位居全国前列,全省实际利用外资实现较快增长。

【省发展改革委】青海省民营经营主体突破55万户

  12月10日,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青海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场会,重点解读民营经济发展政策,重点介绍相关金融产品,重点推介西宁、海东、海西三地项目投资。这既是现场交流会,也是现场办公会。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信融”平台融资需求对接系统上线运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发挥省、市(州)、区(县)三级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作用,做好青海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摸排工作,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急开发了“青信融”平台融资需求对接系统(微信小程序),并于2024年11月20日正式上线。

“互助家政”缘何异军突起

  家政服务看似事小,却事关千家万户福祉。在青海众多家政行业中,“互助家政”这一品牌如何成为全省家政行业的翘楚,获得消费者的信赖?12月17日,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启林,互助县就业服务局局长伊顺年,“互助家政”形象代言人、互助家政集团董事长文海炜,“互助家政”从业人员李卓满措,做客《请进,我们的直播间》栏目,讲述“互助家政”的故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