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按照《郑州市科技型企业评价管理办法》(郑科规〔2020〕2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郑州市科技型企业信息抽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此次抽查范围为2020年(含)以前获得郑州市科技型企业编号的郑州市科技型企业,抽查企业名单见附件1。
二、具体要求
1、被抽查企业请登录郑州市科技局网站(http://zzkj.zhengzhou.gov.cn/),通过“郑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进入“6.6郑州市科技型企业管理”模块,在线填写相关表格,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同时报送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2020年度)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知识产权证明(知识产权为截至2020年度企业已授权有效期内知识产权或知识产权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等,到所在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如果企业名称变更发生,请一并报送企业名称变更工商证明材料)。
对抽查发现不符合郑州市科技型企业评价条件、不能提供有力证明材料或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企业,依照《郑州市科技型企业评价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处理,按照程序撤销相应的企业编号。
三、完成时间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认真审核企业相关信息,对照《郑州市科技型企业评价管理办法》第七条评价条件,形成抽查意见,于2021年12月30日前将抽查情况表(见附件2)报送至高新处218室,电子文档发送至高新处工作邮箱(zzkjjgxc@163.com)。
联系电话:67181455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