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现将青海省“十四五”时期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国家公园部分)拟入库清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21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具名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971-6334331
邮 箱:qhsfgwshc@163.com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6日
按照《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现将青海省“十四五”时期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国家公园部分)拟入库清单予以公示,接…
按照《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现将青海省“十四五”时期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国家公园部分)拟入库清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21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具名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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