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云南省“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经省政府批准,由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编制的重点专项规划,主要阐明省委、省政府关于我省“十四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的战略意图…

《云南省“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经省政府批准,由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编制的重点专项规划,主要阐明省委、省政府关于我省“十四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的战略意图,是各级履行公共消防安全职责、审批消防重大项目和安排政府投资的重要依据。

一、《规划》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省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机遇期,还交汇于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转制、转型升级的重要窗口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消防安全作为公共安全重要组成部分,关乎着国家的和谐稳定,关乎着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越来越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所关注。因此,以规划的形式系统谋划全省消防工作、统筹解决我省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势在必行。科学编制和实施“十四五”消防规划,是改革转制后推动我省消防救援事业新一轮大发展的历史机遇,是主动适应“全灾种、大应急”新要求和“主力军、国家队”新定位的行动纲领,是从法规制度层面率先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总体谋划,对于确保我省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规划》编制思路、主要结构和特点

《规划》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方针政策和我省发展战略,以全面推进全省消防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主线,以提高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有效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为着力点,以加快消防工作数字化、信息化、智慧化建设为支撑点,以培育和繁荣消防安全文化为突破点,着力构建服务保障云南高质量发展的公共消防安全体系,努力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谱写好中国梦云南新篇章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按照这个思路,在规划结构上包括5个部分:前言介绍规划的定位、编制规划的意义和依据。第一章介绍编制背景,主要是总结回顾“十三五”时期消防工作主要成就,分析预判“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消防安全形势。第二章介绍“十四五”时期我省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第三章介绍主要任务,包括深化法治体系建设、着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提升各类灾害事故应对处置能力、加大信息科技支撑力度、大力培树消防安全文化、夯实综合保障基础、重大项目共7个方面、30个版块。第四章介绍规划实施保障措施。规划在附件中明确了重大建设项目的投资匡算、建设时序和项目内容等。主要从工作领导机制、责任细化分工、监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4个方面展开。从文本来看,共插入图3张、专栏16个、附件12个,更好地展现了规划的层次和重点。

从整体来看,《规划》具有四个方面的突出特点:一是突出问题导向,从人民群众最关注、党委政府最不放心的消防安全问题入手,着力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着力抓重点、抓关键、抓薄弱环节。二是突出融入发展,对照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位,牢固树立主动服务、跟进保障的理念,加强重点产业、乡村振兴、沿边地区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消防安全,同步做好新型城镇化、旅游特色小镇等的消防工作,强化消防科学研究交流,促进毗邻国家的消防安全合作。三是突出社会创新,遵循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总体思路,坚持标本兼治、关口前移,推进消防安全工作理念、方法手段、政策机制的创新,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的整体作用,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消防安全网。四是突出责任落实,强化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社会单位的主体责任,提出明确的执行和问责机制,切实增强规划的执行力和操作性,推动消防工作向综合治理转变。

三、《规划》编制依据和基本原则

(一)关于《规划》的主要依据。《规划》的主要依据有三个方面:一是《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和《城市消防规划规范》、《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乡镇消防队标准》等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三是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办国办《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组建框架方案》、中办国办《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中央13部委《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

(二)关于《规划》基本原则。牢牢把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突出问题导向,努力实现云南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为云南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具体包括“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化改革、固强补弱,依法依规、共建共享,科技引领、创新发展”四个原则。这些原则贯穿《规划》各个部分,在消防规划实施中必须遵循执行。

四、《规划》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规划提出的“十四五”主要发展指标是整个规划的重点,在拟定主要发展指标时主要依据我省消防发展现状和发展背景,兼顾全国平均水平,努力做到全省消防治理体系和能力与云南在全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地位相匹配、与云南灾害事故形势任务相适应。为了牵引《规划》和衡量《规划》的实施效果,提出了《规划》的控制指标和主要建设目标。

约束性指标有4项:一是年均10万人火灾死亡率控制在0.18以下;二是年均GDP火灾死亡率低于0.06‰;三是年均人为因素火灾发生率控制在0.55以下;四是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完成率达到100%。

第1项指标与“十三五”相比保持不变,因考虑到“十四五”时期火灾形势将更加严峻,力保这一指标已属不易。

第2项指标由“十三五”的0.15‰降低到0.06‰,充分表明省委、省政府稳定火灾形势的决心,体现把火灾损失降低到最小的目标。

第3项指标是“十四五”新增指标,是衡量社会消防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指因生活用火不慎、吸烟、玩火、违反安全规定和违反电器安装规定“五项原因”引起的火灾占火灾总数的比率,“十三五”期间人为因素火灾发生率为0.56,考虑到“十四五”产业发展加快、用气用电量增大,人为因素火灾按规律应出现反向递增,综合消防安全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等因素,因此将指标设定在0.55以下,略低于“十三五”时期。

第4项指标与“十三五”保持一致,体现各级政府消除重大火灾隐患的重要手段,有利于督促社会单位主动承担消防安全责任、消除火灾隐患、提升安全水平。

主要建设目标有五个方面:

(一)基本形成精准化的消防治理体系。构建与消防改革建设发展相适应的省级法规、制度、标准体系和法治实施体系,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优化基层消防管理网络,完善运行消防监督管理新模式,实现消防监管从“单一监管”向“综合监管”转变、从“管事”向“管人”转变、从“查隐患”向“查责任”转变。到2025年底,主要行业部门和重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率、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完成率、消防网格化管理达标率均达到100%。

(二)基本形成合理化的消防资源布局。优化消防救援队站布局,新建消防救援站(含小型消防救援站)67个,消防救援队站总数和布局基本满足城市消防安全需要。加快补齐市政消火栓建设欠账,新建道路市政管网和消火栓建设同步率达到100%,100户以上村寨取水平台、储水设施等消防水源建设率达到100%。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质量进一步提高,一级、二级乡镇政府专职队和乡镇志愿消防队达标创建率全部达到100%。

(三)基本形成专业化的综合救援能力。充分整合优化综合救援、专业救援、社会救援力量,构建以训练基地建设为依托的综合性救援训练体系,实施常规救援装备提质升级和特种灾害装备配备达标两大工程,确保应急救援装备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灾害事故形势相适应,提升快速响应、指挥协调、机动作战、综合保障效能,切实形成科学高效应对处置“全灾种、大应急”的机制、能力,展现云南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作用。

(四)基本形成数字化的消防工作格局。构建源头感知数据采集体系,行业信息数据同步共享率达到100%。基础通信网络更加集约融合,融合通信系统全面建成,“全天候、全地域、全灾种”应急通信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断电、断路、断网条件下应急通信保障保持100%通达率。应急救援指挥“一张图”建设、火灾风险分析预警应用建设基本完成,科技创新对消防工作的支撑力度进一步提升。

(五)基本形成人文化的消防安全氛围。进一步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体系,有效落实消防宣传精准帮扶计划,全社会面对灾害事故的心理承受能力、弹性应对能力显著增强,消防安全文明程度全面提高,城市、乡村居民消防安全知晓率分别达到80%、70%以上,消防安全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大力发展消防应急产业,社会消防人才大幅增多,消防行业更为繁荣。健全消防研发应用一体化机制,消防科研需求增长率达到15%。消防对外交流合作更为充分,跨境协作机制更加完善。

五、《规划》的亮点工作

(一)主动服务保障国家和我省发展战略。围绕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三个定位”和“一带一路”、巩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沿边开发开放等战略,《规划》从以下4个方面做了安排部署:一是加大边境城市消防合作,建立跨境联合执法、跨境联合救援、跨境物资保障、跨境应急通信、跨境交流学习等消防工作机制,持续做好沿边、跨境新产业项目消防安全服务保障工作。二是加强边境乡村和边境民族风情小镇消防安全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升消防水源、消防通道建设,不断改善边境村寨消防安全条件。三是结合城市发展布局,加强滇中城市圈消防建设,突出轨道交通、新型城镇化的消防工作。四是针对“全域旅游”战略催生的半山酒店、旅游特色小镇等旅游新产品,全流程开展消防安全服务工作,打造旅游安全名片。

(二)突出城乡消防安全差异布防。考虑到全省城市和农村消防安全的区域性风险不同、治理差异,特别是我省农村“小火亡人”现象尤为突出的实际,规划专门将农村消防工作与城市消防治理分别部署。在城市消防安全治理方面,按照国家、我省关于城市安全发展意见,提出了安全风险监测、改造升级重点产业消防安全、完善城市消防站建设、加强城市消防供水体系和消防通道建设等重点任务;在乡村消防安全治理方面,按照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等国家、省级规划和我省关于农村消防工作的要求,从组织机构、工作队伍、基础设施、隐患治理等方面重点加强,系统解决农村消防安全问题。

(三)立足云南灾情实际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紧贴我省实际,主动对标“全灾种、大应急”新要求,在规划中除了全面加强火灾救援能力外,还突出抓好地震和地质灾害、气象灾害、安全生产事故、隧道事故等7类典型灾害事故救援能力建设,推动救援力量、救援机制、救援装备、救援训练和救援保障5个方面转型升级,确保到“十四五”末消防力量、机制、装备、能力基本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灾害事故形势相适应。

(四)重点加强薄弱环节消防安全工作。紧盯未来五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所伴生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在规划中设立重大项目专章,提出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企业、老旧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等高风险区域的针对性治理举措,在主要任务中独立设置提升全省“四名一文一传”(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街、名村,文物保护单位、传统村落)消防安全水平的章节,成体系地解决翁丁火灾暴露的消防安全问题,在“十四五”时期予以重点推进。

(五)有效确保各项主要任务落实落地。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精简文风会风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精简发文的工作部署,《规划》在保证体例结构完整的基础上,将“实施机制”中的责任分工有机融入进“主要任务”章节的每个段落,作为规划编制体例上的创新做法,每项责任分工均向相关责任单位和部门征求意见、反复沟通后确定,务求《规定》具有更强的执行力和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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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云南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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