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度通过形式审查的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可以向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规划与基础研究处提出,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提交书面异议材料和必要的证明,并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署名,提供联系方式。以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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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