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反馈意见鄂尔多斯市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 鄂府办发〔2021〕85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反馈意见鄂尔多斯市整改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反馈意见鄂尔多斯市整改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9日

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反馈意见鄂尔多斯市整改落实方案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第五督查组于8月31日至9月10日对内蒙古自治区进行了实地督查。11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印发《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对内蒙古自治区反馈意见》(国办督函〔2021〕74号),按照反馈意见要求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部署,为抓好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按照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要求,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将整改要求落到实处。坚持运用新发展理念指导新征程下的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先行区,奋力开创现代化鄂尔多斯美好未来。

二、整改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好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各旗区、各部门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切实增强整改落实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全面接受督查反馈意见,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补齐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确保反馈意见整改要求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

(二)严肃工作纪律。要进一步严肃整改落实工作纪律,坚决整治整改落实工作中存在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坚决杜绝整改过程中避实就虚、推诿扯皮、打折扣、找客观原因等问题和倾向,一经查实,严肃处理;要把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与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第五督查组交办问题线索办理工作结合起来,统一部署、协调推进,同步抓好落实。

(三)坚持标本兼治。反馈问题能够在短期内整改的要立行立改,需要持续推进的要明确阶段性整改目标;要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认真总结查找问题的根源,建立抓落实的长效机制,切实从源头上解决根本问题,避免反复发生同样或类似问题。

(四)强化沟通协调。整改落实工作要全面落实旗区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指导责任,加强旗区和部门间沟通协调。责任部门要切实起到牵头抓总的作用,统筹相关旗区和部门完成整改任务的部署和落实工作。

三、整改任务

(一)减税降费助企发展方面

1.“部分工程类中央财政直达资金支出进度较慢。截至9月19日,工程类项目支出进度33.5%,低于总体支出进度30多个百分点”问题

自查情况:截至11月9日,鄂尔多斯市共收到工程类项目中央财政直达资金27157.41万元,兑付20448.8万元,兑付率75.3%。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加快工程验收进度,及时下达资金。二是严格按工期和实施进度支付,确保2021年底前兑付率达到90%以上。

牵头领导:苏翠芳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2.“部分盟市拖欠农业工程款。截至8月底,通辽市拖欠赤峰大源生态建设有限公司等 287家企业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款10.1亿元,占总价款的41%”问题

自查情况:2019—2020年,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率均偏低。2019年,全市平均支付率为67.5%;2020年,全市平均支付率仅为35.5%。

整改措施:一是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整合发改、财政、水利、自然资源、林草、电力等多部门力量,全力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按时完工、及时验收、资金足额支付。二是对项目进度、资金支付率执行日调度,及时准确把握各旗区工作进度,通报批评项目进度缓慢、资金支付率低的旗区,全程跟踪督办。三是力争年底前实现2019年度已竣工验收合格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率达到97%;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前资金支付率达到50%以上。

牵头领导:额登毕力格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二)扩内需保就业保民生方面

1.“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1—7月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分别低于一季度56.4个百分点、上半年10.4个百分点,个别盟市甚至出现负增长”问题

自查情况:1—7月,我市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1.6%,增速位居全区第二位。较一季度回落27.9个百分点,较上半年回落21.9个百分点。目前,全市453项重点项目已开复工431项,开复工率95.1%,完成投资596.3亿元,已超额完成年度计划(588.4亿元)。

整改措施:一是以更大力度推动项目建设,抓住最后施工期,紧抓快干,确保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在20%以上。二是以更优服务保障项目建设,围绕项目建设的全生命周期,切实解决好“地”“钱”“人”等各类要素保障,确保重点项目完成投资600亿元以上。三是加大项目引进力度,推行产业链“链长制”,聚焦新能源、新材料、新化工、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强化项目引进。

牵头领导:苏翠芳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旗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2.“部分棚户区改造群众回迁难,老旧小区改造进度慢、质量差。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2014年棚户区改造阳光佳园项目,逾期安置回迁47户,剩余13户至督查时未安置回迁。赤峰市红山区铁南钻机厂家属院迟迟未启动棚户区改造,300余户群众房屋出现裂缝和下沉,不少房屋面临坍塌危险。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向华小区2019年4月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截至督查时仍未完工,且小区道路积水、屋顶漏水、护栏破损问题长期未得到解决”问题

自查情况:经自查,东胜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有46户逾期未安置。2020年实施的24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全部完工,2021年实施的72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完工44个,正在改造28个,不存在进展慢、质量差的问题。

整改措施:按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要求,多方筹集资金,加快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进度,确保在2021年年底前安置户数完成50%以上,到2022年年底前全面解决棚改逾期未安置问题。

牵头领导:苏翠芳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胜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

“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流程、标准、前置条件不统一。该市回民区办理非必须招标项目直接发包备案需要提交15 个要件材料,玉泉区需要提交19个要件材料”问题

自查情况:我市政务服务平台和所辖旗区各站点存在部分事项办事流程不规范、办事指南要素不标准以及旗区之间事项名称、业务办理项拆分不统一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聚焦不动产登记、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民生事务等办理量大、企业和群众关注多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组织开展集中办公。二是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逐项编制公布标准化办事指南,企业、群众对照办事指南,精准有效地提交申请材料。三是细化梳理高频事项办事指南要素,梳理结果在全市推广使用。

牵头领导:苏翠芳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方面

1.“研发投入低。2020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仅0.9%,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地方政府研发投入少,企业不敢投不愿投不能投问题突出”问题

自查情况:2020年,我市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仅0.81%,由于大部分规上工业企业为涉煤企业,企业不愿投、不想投问题突出。

整改措施:实施研发投入攻坚行动,出台《鄂尔多斯市研发投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力度,实现年均增长25%以上。

牵头领导:刘晓峰

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2.“成果转化体量较小。2020年,自治区登记技术合同1506项、成交金额48.2亿元,分别占全国的0.3%、0.2%”问题

自查情况:2020年,鄂尔多斯市登记技术合同69项,成交额12.9亿,分别占全自治区的4%、26.7%。登记科技成果78项。

整改措施:一是出台我市技术交易后补助补贴奖励实施细则。二是完成2022年度市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征集。

牵头领导:刘晓峰

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3.“‘双创’资源投入少。自治区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全时当量为2.8万人年,仅占全国的0.55%;国家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2个、国家备案众创空间52个,分别占全国总量的0.6%、1%、2.2%”问题

自查情况:我市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占自治区比重仅12.7%;全市至今无一家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我市现有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3个,占全自治区总量的25%;国家备案众创空间8个,占全自治区总量的13%。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研发投入,大力开展各类研发活动,提高研究与试验人员全时当量。二是培育伊泰煤基新材料研究院为国家重点实验室。三是出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奖补实施细则。四是针对各级孵化器、众创空间开展创新创业辅导培训。

牵头领导:刘晓峰

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4.“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滞后。科技重大专项申报、审核、报销程序繁琐,挤占大量科研时间。科技、审计等部门多头监督检查且执行标准不统一”问题

自查情况:市级科技重大专项申报、审核、报销程序繁琐,存在部门多头监督检查且执行标准不统一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修订科技重大专项申报书等有关申报材料,简化审核程序。二是优化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周期内各类评估、检查、审计等工作,实现信息共享,对同一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结果互认。

牵头领导:刘晓峰

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

1.“部分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不及时。截至8月底,全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进度仅40%,农户2020年申请的农机购置补贴仅兑付44%,赤峰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进度仅 61%”问题

自查情况:2020年度,中央财政下达我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9041万元,截至目前,各旗区已兑付5416.595万元,兑付率60%。2021年,全市下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7067万元,截至目前,已发放补贴13606.66万元,占比50.3%。2021年,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5652万元,截至目前,全市已发放补贴5226.9万元,占总补贴的92.5%。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督促检查,通报批评工作进展缓慢、兑付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旗区,确保12月31日前完成补贴发放。二是将各旗区补贴资金兑付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要点,根据年底考核情况安排下一年度项目资金。

牵头领导:额登毕力格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2.“部分盟市推进完全成本保险偏慢。7个盟市21个产粮大县尚未实质性启动完全成本保险”问题

自查情况:截至2021年10月30日,全市开展完全成本保险9户、承保6736亩,承保金额606.24万元,完全成本保险数量较少。

整改措施: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财金〔2021〕1025号)要求,全面开展完全成本保险工作。

牵头领导:额登毕力格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六)保障基层运转和防范化解风险方面

1.“政府债务利息持续增加。截至8月底,内蒙古自治区各级财政到期债券本利和同比增长55.8%,债务利息支付同比增长12.4%。市、县两级政府隐性债务利息300亿元左右,部分地方挪用资金用于偿还”问题

自查情况:2020年,我市支付债务利息83.08亿元,其中债券利息53.31亿元、隐性债务利息29.77亿元。2021年1至8月,全市支付债务利息51.35亿元,其中债券利息33.47亿元、隐性债务利息17.88亿元。

整改措施:一是继续通过还本降利、展期降息等方式,加强政府债务化解及债券本息偿还工作。2021年,计划偿还债券本金28亿元以上,争取每年减少债券利息支出1亿元。二是确保完成2021年化解政府隐性债务163.9亿元的任务,包括偿还信贷金融类贷款70亿元,减少隐性债务利息支出2.5亿元。

牵头领导:苏翠芳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旗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2.“不良贷款风险处置压力大。截至8月底,内蒙古自治区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929亿元,不良贷款率3.7%”问题

自查情况:截至2021年9月底,我市不良贷款余额208.68亿元,较年初增加16.56亿元,不良贷款率5.81%,较年初上升0.26个百分点,高于自治区平均水平2.23个百分点。

整改措施:一是分级、分类、分期化解信用风险,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呆账核销、债务重组等工作力度。二是建立完善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制定风险处置化解方案,修订突发性金融风险事件应急预案。三是将压降不良、高风险机构处置纳入市对旗区“五位一体”考核,推动旗区建立完善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针对高风险机构集中地区及时下发风险提示函,压实旗区属地责任。

牵头领导:苗程玉

责任单位:鄂尔多斯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鄂尔多斯市中心支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各旗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七)202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方面

1.“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未针对 2020 年违规线下采购高值医用耗材的审核过程提出优化整改措施”问题

自查情况:市中心医院违规线下采购高值医用耗材245.1万元,共涉及42条、 29 个产品(医院新旧系统维护名称不统一)。

整改措施:一是停止采购未挂网产品。二是优化医用耗材管理制度及流程。三是完善现有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机制。四是持续推进医用耗材医保对码工作。

牵头领导:王心宇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鄂尔多斯市中华情糖尿病医院未针对审计查出的虚开药品、医用耗材骗取套取医保基金的医生进行处理”问题

自查情况:中华情糖尿病医院虚开药品、医用耗材85.21万元,涉及医护人员3名。

整改措施:一是依据《鄂尔多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第四十九条十四款,对中华情糖尿病医院按违规金额2倍拒付。二是约谈医院院长,责令鄂尔多斯中华情糖尿病医院暂停老年病科主治医师郝某某医药服务支付资格6个月。三是责成医院内部通报批评涉及的3名医护人员,并处罚款。

牵头领导:王心宇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对内蒙古的反馈意见上来,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自觉认领反馈的各项问题,不推诿、不回避,以实际行动促进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检查、总结评估等工作。要结合整改落实工作实际,在本方案基础上制定详细的具体整改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牵头科室、完成时限等具体要求。要对整改任务实行台账式管理,倒排时间,倒逼进度,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三)扎实推进整改。严肃认真对待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做到全面整改落实。对于具备整改条件能够立即整改的,马上整改;立即整改存在一定难度的,要采取非常措施,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改。要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背景,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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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鄂尔多斯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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