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重要作用,根据《吉林省科技特派员选派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计划开展第二批长春市科技特派员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填写《长春市自然人科技特派员申报信息表》(附件2)、《长春市法人科技特派员申报信息表》(附件3)。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在填报《长春市自然人科技特派员申报信息表》(附件2)时,原则上每个单位不超过30人;
二、本次征集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审核本单位人员填报信息,统一上报。对在申报认定中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人员,取消其科技特派员申报资格,以后不再受理其科技特派员认定申报;
三、经认定的长春市科技特派员,在乡村振兴中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或者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协办的企业,在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对工作突出、绩效显著的优秀科技特派员进行通报表扬;
四、请于2021年12月23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的电子版连同盖章的PDF扫描版发送到cckjjnsc@163.com。
联系人: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处 王东东
联系电话:88777271
2021年12月16日
附件:
1.《吉林省科技特派员选派管理办法(试行)》
2.《长春市自然人科技特派员申报信息表》
3.《长春市法人科技特派员申报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