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2018年长春市科技扶贫示范点建设项目进行了评估论证,现将项目验收结论予以公布,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验收结论有异议的,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公示期内,提出复议申请。
公 示 期:2021年12月10日—12月16日
受理处室: 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处 88777271
受理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576-2室(华新街700号)
2021年12月10日
附件:
根据《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2018年长春市科技扶贫示范点建设项目进行了评估论证,现将项目验收结论予以公布,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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