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2021年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计划项目,经初审、评审、现场考察等实施程序,共313户企业获批立项。根据2021年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的总体安排,为确保后续顺利向企业拨付补助资金,现将签订项目备案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12月6日至8日
二、地点
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576-1室,长春市科学技术局科技人才与企业服务处。
三、方式
分批次、按时段,逐一确认后签订。
四、批次及时段划分
第一批(40户):12月6日09:00~11:30,朝阳区(27户)、南关区(6户)、宽城区(7户);
第二批(58户):12月6日13:00~16:30,二道区(7户)、绿园区(10户)、中韩区(4户)、九台区(19户)、双阳区(5户)、德惠市(2户)、公主岭市(3户)、农安县(8户);
第三批(44户):12月7日09:00~11:30,经开区(30户)、汽开区(14户);
第四批(69户):12月7日13:00~16:30,净月区(49户)、长春新区(20户,立项名单第186至205);
第五批(42户):12月8日09:00~11:30,长春新区(42户,立项名单第206至247);
第六批(60户):12月8日13:00~16:30,长春新区(60户,立项名单第248至307)。
五、注意事项
1.自行下载《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备案表》(附件1);
2.提前将《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备案表》中除甲方签约信息外其余部分填写完整(项目编号可经立项名单(附件2)查询。除签字/章,加盖公章以外,全部采用机打填入方式。签订日期统一为2021年12月8日。用A4纸单面打印,一式三份);
3.填写拨款金额时,应与立项名单内补助金额保持一致。填写企业名称、账户名、账号、开户银行信息时,应与项目申报系统已填信息保持一致;
4.为保证签订项目备案表工作快速高效,各有关企业应提前校准相关信息内容,确保不漏填、不落项。应严格按照划分批次与时段,到指定地点办理。
联系人:杨大宝
联系电话:88777285
长春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2月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