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办函〔2021〕717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城市更新
(“三旧”改造)“头雁计划”
第一批单元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广深港澳科创走廊道滘小河单元等16个单元纳入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头雁计划”第一批单元,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结合自身职能,齐心合力,各司其职,加快推动“头雁计划”落地见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头雁计划”是引领我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镇村工业园改造实施连片更新改造、拓展产业空间的重要抓手。着力推动低效城乡建设用地成片再开发,率先打造一批产城融合示范片区,助力我市在万亿新起点上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提高责任感和紧迫感,主要领导挂帅督导协调,挂点督办部署,关键事项亲自推进,重要问题亲自解决。
二、压实责任,加快项目协调推进
各有关镇街(园区)要落实属地主体责任,整合各相关单位、村(社区)、前期服务商工作力量,成立主要领导挂帅的实体化工作专班,对照承诺的工作目标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驻点推进工作,协调解决困难梗阻,每月25日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工作进度(由市自然资源局汇总整理,OA邮箱:市自然资源局城市更新计划科)。市级建立跨部门督导协调机制,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统筹,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投资促进局、市轨道交通局等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靠前指导,积极服务,形成合力。要建立并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梳理完善各环节审批事项和操作指南,减少部门征求意见次数,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
三、改革创新,出台专项扶持政策
要以“头雁计划”为突破口,引领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在连片改造、产城联动、联合招商等方面进一步深化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统筹、市场运作、连片改造、主攻产业的低效城乡建设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从强化用地空间保障、优化规划编制调整、加快项目审批、加大财税金融扶持、精准对接产业招商、全力破解征拆难题等方面为“头雁计划”量身定制若干配套支持措施,全力推动第一批单元落地见效。
四、严格考核,加强项目谋划储备
坚持有进有退原则,要对纳入“头雁计划”的单元进度实施严格考核,连续未能兑现工作目标节点承诺的单元要清退出“头雁计划”,属地镇街(园区)要向市人民政府专题报告。充分利用存量低效用地调查数据,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编成果,各镇街(园区)要加强千亩连片镇村工业园改造片区的统筹谋划,符合条件的改造片区动态增补纳入“头雁计划”,形成储备一批、推进一批、改造一批的滚动机制,持续拓展优化产业发展空间。
附件: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头雁计划”第一批单元清单.pdf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