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 仔 区 院舍名称 院舍地址 警告事项 发出警告 日期 1 康雅护老院(一院) 香港湾仔摩理臣山道32至34号德安楼1字楼 《安老院实务守则》第十二章12.1段及12.5 段 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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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 仔 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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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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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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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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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警告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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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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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雅护老院(一院) |
香港湾仔摩理臣山道32至34号德安楼1字楼 |
《安老院实务守则》第十二章12.1段及12.5 段
安老院应实施有效的感染控制措施,以保障住客、员工及公众健康,并应评估爆发传染病的风险,亦要参照由卫生防护中心发出的指引,采取合适的感染控制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及减低安老院爆发传染病风险 |
9.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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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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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芳护老院有限公司 |
香港铜锣湾铜锣湾道3-17号国泰大厦4字楼A、B、E及F室 |
《安老院规例》第11(1)条
经营者须按照安老院所属的种类,依照附表1指明的规定雇用员工 |
27.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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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2018 年 4 月 1 日 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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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 | |
修订日期: 2021 年 11 月 04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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