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工信局,高新区经科局: 按照省工信厅《关于做好2022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甘工信发〔2021〕287号)安排,为推动全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高专业化、精…

各区县工信局,高新区经科局:

按照省工信厅《关于做好2022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甘工信发〔2021〕287号)安排,为推动全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高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新颖化发展能力及水平,现将2022年甘肃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达到《甘肃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综合管理办法》(甘工信发〔2019〕201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三条规定要求的企业,均可申报2022年甘肃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法》可从省工信厅官网“中小企业”栏目内下载。

二、组织实施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通过“甘肃省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和‘不来即享’服务系统” (http://www.gs96871.com,技术支持电话:96871 ),按照本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2022年1月10日前在线填写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同时,企业向所在区县工信局和高新区经科局提出申请,填报《甘肃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区县工信局、高新区经科局根据认定条件和标准,对企业申报材料及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的企业向市工信局推荐。市工信局对区县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拟定推荐名单并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向省工信厅推荐。

三、工作要求

(一)因特殊原因企业暂时无法提供2021年审计报告的,由企业出具情况说明,并提供2021年财务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加盖企业公章。同时,2022年2月15前补交2021年审计报告。

(二)请各区县工信局,高新区经科局于2021年1月6日前将正式文件(一份)、推荐汇总表(一份)、企业申请书(一式三份,纸质件必须与在线填报一致并加盖公章)以及2份申报资料(含佐证资料)报送市工信局,电子版(world格式)附件一推荐汇总表、企业申请书,申报企业联系方式均发至邮箱:444536075@qq.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下载:1.推荐2022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汇总表.docx

2.甘肃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docx

3.佐证材料(供参考).docx

4.“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操作说明.pdf

 

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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