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创赛事扶持。
对深圳创新创业大赛龙岗区预选赛或龙岗区组织的创新创业大赛的执行单位给予赛事扶持,按以下规定执行。
1.申请扶持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
(2)赛事已纳入龙岗区工作方案。
(3)赛事结束后1年内提出申请。
2.经核准符合条件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赛事实际费用50%、最高100万扶持。
(二)双创活动扶持。
对积极参加龙岗区组织的全国双创周、国际创客周等重大双创活动的单位给予活动费用扶持,按以下规定执行。
1.申请扶持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
(2)活动已纳入龙岗区工作方案。
(3)活动结束后1年内提出申请。
2.经核准符合条件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活动实际费用50%、最高50万扶持。
3.区政府“一事一议”项目,不予重复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