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禁毒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麻黄草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16号令)相关规定,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批,同意以下3户企业麻黄草收购许可申请,颁发《专营中药材收购许可证》,现予公告。
一、新许可企业
1.宁夏永宏医药贸易有限公司,编号:宁工信(麻黄草)第2021001号;有效期:自2021年8月26日至2022年8月25日。
二、换证企业
2.盐池县医药药材有限公司,编号:宁工信(麻黄草)第2021002号;有效期:自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3.宁夏金太阳药业有限公司,编号:宁工信(麻黄草)第2021003号;有效期:自2021年10月29日至2022年10月29日。
如发现企业不按照许可证核准范围开展麻黄草收购销售活动或存在出借、出租、倒卖许可证等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的,可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形式向我厅消费品工业处反映情况,监督举报电话:0951-6363399。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