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细则(暂行)》(辽财教规〔2021〕6号)等有关规定,通过项目申报、初审推荐、处室复核、专家评审和省科技厅党组会审定等程序,“煤矿井下单柱式超前支护装置及应用开发”等2个项目拟列入2022年辽宁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第一批)计划。上述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10日。
在公示期内,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1.驻科技厅纪检组
联系人:刘帅
监督电话:024-23983013
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1105室
邮政编码:110004
2.省科技厅机关纪委
联系人:徐信龙
监督电话:024-23983459
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1607室
邮政编码:110004
3.省科技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联系人:郑磊
监督电话:024-23983438
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1310室
邮政编码:110004
4.省科技厅规划与平台处
联系人:张金钰
监督电话:024-23983409
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1001室
邮政编码:110004
附件:2022年辽宁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第一批)计划拟支持项目(补充)清单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