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科研院所,各相关单位: 为提高全省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科技成果转化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权威性,省统计局同意制发科技成果转化统计调查报表制度。现将《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统计调查报表制度》转发各相关单位,请认真落实统计调查报表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开展填报工作。同时,请各高校、科研院所和各相关单位按照《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统计调查报表制度》填报2021年度各单位科技成果转化情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方式
近期,省科技厅正在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统计调查填报系统,在填报系统开发完成之前,各相关单位科技成果转化统计调查情况通过以下方式报送:
(一)请各高校在“辽宁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月报系统”(网址:http://zypt.upln.cn/kjcg)填报本校科技成果转化情况。
(二)请各科研院所、主要从事科学研究的转制院所企业等填报《2021年度科技成果转化统计调查表》(附件2,电子版请在省科技厅官网通知通告栏下载,网址:http://kjt.ln.gov.cn/),并发送至邮箱41887354@qq.com。
二、报送时间
请于12月20日前完成填报工作。
三、有关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及时填报调查报表,并对调查报表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辽宁教育学院教育大数据管理中心
联系人:刘新宇
联系方式:024-86891856
(二)省教育厅
联系人:范毅夫
联系方式:024-86896329
(三)省科技统计中心
联系人:关永彬
联系方式:024-83186024
(四)省科技厅
联系人:王怡
联系方式:024-23983406
附件:1.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统计调查报表制度
2.2021年度科技成果转化统计调查表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辽宁省教育厅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