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语委,各高校,各直属单位:
根据《重庆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二届语言文字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渝语函〔2021〕1号)精神,经各区县语委、教委,高校初评并推荐,市语委、市教委组织专家评审,评选出:高教组一等奖8篇、二等奖13篇、三等奖28篇;普教组一等奖10篇、二等奖16篇、三等奖32篇,现予以公布。
希望获奖教师再接再厉,不断提升自身的教学和科研能力,希望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进一步加强指导,积极开展语言文字学术研究,推动我市语言文字工作创新发展。
重庆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