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 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第713号令…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第713号令)《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48号)等规定,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了《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印发。

附件: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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