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水利厅、教育厅、机关事务管理局、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区高校节约用水工作的通知》(宁水节供发〔2019〕15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度节水型高校建设评价验收的通知》(宁水节供发〔2021〕15号)要求,对照国家《节水型高校评价标准》(T/CHES 32-2019)和自治区《节水型高校评价标准》(DB64/T 1533-2017),经综合评价验收,北方民族大学达标,现予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佐证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2年1月6日-2022年1月12日
联系单位:自治区水利厅节约用水与城乡供水处
联 系 人:马建美 0951-5552011
联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学生工作处
联 系 人:祖月明 0951-5559341
联系单位: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处
联 系 人:张 珂 0951-6363034
自治区水利厅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自治区节约用水办公室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