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宁商发〔2021〕9号)精神,银川市商务局、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银商(综)发〔2021〕48号),组织全市外经贸企业申报2021年第二季度进口、出口企业内陆运输费用补助项目,委托陕西挚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严格按照《进口企业内陆运输费用补助项目申报指南》与《出口企业内陆运输费用补助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对相关企业报送的项目进行了审核。
根据审核情况,现对2021年第二季度进口企业内陆运输费用补助项目及2021年第二季度出口企业内陆运输费用补助项目拟支持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1年1月12日起至1月18日(5个工作日)。如对拟支持企业存有异议,可向银川市商务局与银川市财政局反映,并提供问题证明材料,如问题核查属实,将取消对该企业项目资金支持。
举报电话:银川市商务局 0951-6888008
银川市财政局 0951-6888826
银川市商务局 银川市财政局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