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青海省2022年春风行动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乡村振兴局、工会、团委、妇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六稳”“六保”决策部署,积极应对新冠疫情…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乡村振兴局、工会、团委、妇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六稳”“六保”决策部署,积极应对新冠疫情等不确定因素影响,持续为重点群体和企业单位提供高质量公共就业服务,确保全省就业形势趋稳向好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等8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春风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5号)要求,结合省委省政府“稳住第一季 实现‘开门红’”行动安排,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总工会、共青团青海省委员会、省妇女联合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22年“春风行动”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春风送温暖  就业送真情

二、活动时间

2022年1月21日至3月31日

三、服务对象

(一)因疫情滞留就业地的务工人员;

(二)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返乡返岗农民工,特别是脱贫劳动力、农村低收入劳动力等重点帮扶对象,以及其他各类城乡求职群体;

(三)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特别是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盐湖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以及重要产业链、供应链企业。

四、活动目标

(一)关心帮助留岗人员。使因疫情滞留就业地的务工人员,在当地及时得到支持帮助,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

(二)大力帮扶就业人员。使有就业需求的务工人员,方便就近得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注册咨询、权益维护等服务。

(三)广泛支持用工企业。使有招聘需求的用人单位,享有用工服务和政策支持,保障重点企业用工。

五、活动内容

(一)用心用情稳岗留工。各地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本地区企业生产用工情况,主动面向保供应、保运转企业、高风险岗位职工和其他就地过年务工人员提供稳岗留工服务,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相关政策。及时向农民工等务工人员发出节日慰问信,为困难职工“送温暖”,深入开展“送法到家,让孩子健康成长”寒假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活动,帮助安心过节。鼓励企业组织员工集体过年,为在岗职工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合理安排生产、制定错峰放假和调休计划,灵活安排职工在岗培训和技能提升,落实好工资、休假等待遇。加大对滞留失业人员的转岗就业服务力度,及时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待遇,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实施社会救助。

(二)有序组织返岗复工。各地要在主要交通站点、便民服务大厅和农村社区加大相关信息投放力度,方便外出务工人员就近、低成本获取岗位信息、疫情防控要求和交通运输等最新情况。充分依托乡镇、驻村工作组、村干部等基层工作力量,提前摸清农民工节后外出务工情况,切实做好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工作,为外出农民工提供信息对接、行前指导、返岗运输、疫情防控等服务,引导农民工节后有序外出务工。

(三)积极落实帮扶政策。要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为有创业意愿的返乡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开业指导等服务,帮助解决融资贷款、招聘用人等实际问题,鼓励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带动就业。为有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农牧区劳动力提供岗位信息对接、职业技能培训、劳务经纪人补贴等就业服务及政策支持,组织推荐有就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参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以工代赈项目,拓宽就近就业渠道。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脱贫劳动力、防返贫监测对象,按规定通过扶贫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四)组织举办招聘活动。要加强部门协调,统一制定并公布春节后本地区招聘活动计划安排,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在行动期间组织开展一系列线上线下招聘服务活动。线下招聘活动现场要分类设置招聘专区,醒目张贴或悬挂企业招聘简章,注明招聘工种、招聘对象和工资待遇等。要联合相关部门在活动现场设立专门服务台,为广大城乡劳动者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法律维权等相关服务。同步开展线上招聘活动,充分利用“青海省公共招聘服务平台”优势,开设“春风行动”线上招聘专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通过远程招聘、直播带岗的方式实现岗位精准推送。加大乡村振兴就业帮扶力度,组织用人单位深入重点帮扶县和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开展现场招聘活动,定点定向投放一批适合脱贫劳动力就业的岗位。

(五)强化服务培训维权。要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供给力度,为有需要的农牧区劳动力提供“131”服务,即至少提供1次职业指导、推送3个岗位信息、推荐1项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推动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功能向零工市场延伸,有条件的地区可在春节后进城务工人员较集中的地点设立临时就业服务站(点),提供劳务洽谈场地、岗位信息发布、饮水充电等基本服务,有效扩大就业服务半径。统筹培训资源,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开发一批适合我省农民工就业的培训课程,引导农民工主动参加技能培训项目,提高就业率和市场竞争力。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坚决打击“黑中介”等违法机构,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六)保障重点企业用工。要充分发挥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机制作用,主动协调相关部门组成工作组,深入辖区企业了解掌握生产和用工情况,为有用工需求的企业提供用工指导、人力资源平台搭建等服务,优先支持保供应、保运转、重要产业链等重点企业、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用工。鼓励阶段性用工需求量大的企业与富余员工较多企业开展用工余缺调剂,实现正常生产经营。企业组织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相关政策。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本次行动作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稳住第一季 实现‘开门红’”行动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周密组织。充分发挥各部门优势,广泛发动社会机构、企业和劳动者积极参与,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防控,有序开展。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相关要求,提前制定招聘活动实施方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认真履行重大活动申请报备程序,根据实际需要灵活多样组织活动,稳妥有序开展。加强就业形势监测分析,建立春节前后应急值班制度,做好应对预案,及时处置疫情影响务工人员返乡返岗等突发事件,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当地报刊、广播电视及新媒体优势,多渠道发布本次行动安排,积极跟进宣传报道活动开展情况,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力和社会知晓率。2月11日前,各市州人社部门要将《青海省2022年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安排表》(附件3)按时报送省人社厅,便于省级统一发布活动公告。

(四)认真总结,按时上报。各级人社部门要切实做好本次行动统计工作,认真梳理汇总行动经验成效、困难问题及有关工作建议,逐级上报有关情况。以市州为单位,自2月14日起至3月底,每2周将《2022年春节后农民工返岗复工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送省人社厅,并于3月25日前,报送本地区行动总结和《2022年春风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1)。

附件:1.《2022年春风行动情况统计表》

2.《2022年春节后农民工返岗复工情况统计表》

3.《青海省2022年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安排表》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青海省民政厅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青海省乡村振兴局             青海省总工会

共青团青海省委            青海省妇女联合会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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