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 现将《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陕西…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

现将《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

2022年1月25日

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化和旅游部《“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以及《陕西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有关要求,奋力谱写陕西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增强文化自觉,坚定文化自信,强化创新驱动,加快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为文化强省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发展原则

——坚持正确导向,推动均衡发展。强化政治引领和使命担当,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均衡化、服务标准现代化和服务内容均等化,努力构建群众广泛参与、普遍受益和整体满意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坚持政府主导,强化协同供给。坚持依法治理,落实政策法规要求,切实履行政府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市场和社会力量参与水平和服务能力,推动有为政府、有效市场、有机社会相统一,讲好多元主体协同供给公共文化的陕西故事。

——坚持改革创新,增进服务效能。用好用实政策机制,优化配置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激发基层活力和首创精神,持续深化总分馆制和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推广成熟经验模式,因地制宜鼓励改革创新,倡导特色化、个性化服务,不断提升公共文化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坚持融合发展,实现共建共享。对接重大战略,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教育、旅游相融合,文化事业与产业相融合,优化“公共文化服务+”融合发展机制,推出标志性融合发展成果,营造资源整合、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发展格局。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现代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和品质稳步提升,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上等级率实现新突破,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普遍达标,涌现一批标志性公共文化场馆和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成一批省级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区)和示范镇(街),打造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群众文艺创作更加繁荣,群众文化活动品牌深入人心,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人民群众参与度、满意度、获得感、幸福感大幅攀升,形成西部领先、全国知名的陕西公共文化服务新名片。

二、主要任务

(四)优化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版)》,推动全省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指导各市、县(区)修订完善本级公共文化服务目录,持续抓好落实。高标准抓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督导未达标单位抓好问题整改。推动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评估定级,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机构服务效能。紧跟数字化、智能化发展趋势,推动出台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标准规范,提升数字服务水平。推动公共文化机构在确保基本公共服务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开展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五)推动公共文化设施提档升级。以陕西省图书馆、文化馆扩建工程为牵引,建立市、县(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项目清单,支持黄河流域、长江流域、革命老区公共文化设施达标改造。优化公共文化设施结构功能,鼓励在空间改造、智慧化设备配置、亲民型服务场景建设等方面创新;鼓励地市开展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创先争优行动,打造基层明星站(中心)。

(六)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创建工作。推动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实施省级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区)创建、示范镇(街)评选,2025年底前建设命名30-40个省级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区)、80-100个示范镇(街)。优化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管机制,打造一批特色鲜明、效益显著、影响广泛、传承与创新相结合的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实施乡村文化振兴计划,建立非遗传承人、艺术家、策展人、设计师等专业人员、相关机构与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对接机制,推动建设一批“艺术乡村”。鼓励有条件县(区)率先创建社区公共文化创意空间。

(七)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落实好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政策,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空间应急响应能力,加强错时、延时开放服务,鼓励开展夜间服务,提升流动服务能力。创新群众公共文化需求反馈机制,鼓励开展经典诵读、阅读分享、大师课、公益音乐会、艺术沙龙、手工艺作坊等公共阅读和文化艺术活动,总结推广“同城快递”“邮政一元替你还”“行业分馆”“新民风建设”等服务模式和创新经验,不断提升服务效能。支持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开发特色文化创意产品,设立研学实践基地,探索开展创意市集、街区展览、音乐角、嘉年华等文旅深度融合服务。做优陕西文旅惠民平台。

(八)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城乡均等化水平。优化公共文化设施空间布局和功能结构,鼓励图书馆、文化馆探索建立新型中心馆—总分馆体系,推动城区建设15分钟公共文化便民生活圈,引导人口密度较大乡镇(街道)增建文化馆分馆。全面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建立“种文化”“结对子”城乡帮扶机制,鼓励和支持市、县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机构与乡镇(街道)、村(社区)结对子,提升基层服务水平。持续开展“戏曲进乡村”“文化进万家”等文化惠民活动,推进流动公共文化服务常态化,增加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总量,缩小城乡差距。加强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推动适老化、儿童友好型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配合“双减”政策,推进少年儿童主题阅读和文化艺术普及服务。

(九)打造公共文化服务陕西名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群众文艺创作生产与传播,打造一批省级“群星奖”作品,“十四五”期间力争2-3个作品获全国“群星奖”。持续培育“书香三秦”全民阅读品牌,提升农民工诗歌朗诵会等活动的品牌影响力,支持各地打造“书香之城”“音乐之城”等公共文化新名片。推动建设黄河流域公共图书馆联盟、文化馆联盟,打造黄河流域九省区公共文化服务品牌活动;支持地市开展苏陕协作,打造苏陕书屋、苏陕图书馆协作论坛、苏陕文化馆联盟等新亮点。主动衔接全省对外文化交流工作,推出代表性国际交流项目。组织遴选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推出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示范经验。

(十)办好人民满意的群众文化活动。以陕西省群众文化节、陕西省阅读文化节为牵引,深挖红色文化、黄河文化、汉水文化、秦岭文化、巴山文化内涵,持续举办合唱、广场舞、诗歌朗诵、音乐会、书画摄影展等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丰富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充分利用各地特色文化资源,支持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举办“百姓大舞台”“红五月音乐会”“群众大舞台”等系列群众文化活动,依托春节、端午节等传统节日以及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农民丰收节,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节庆活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公共文化获得感、幸福感。

(十一)创新开展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提升上云、用数、赋智水平,加快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建设,拓展智慧应用场景;发挥“陕西公共文化云”“陕西文旅之声”等平台作用,推动县级以上文化馆100%对接国家和省级公共文化数字平台,实现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全覆盖。加强地方特色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建设应用,加大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共建共享,推动公共文化机构优质资源智慧化升级,培养高粘性数字人文社群。推动市级图书馆建设总分馆通借通还平台,建设省、市、县(区)和乡镇(街道)四级联通数据平台。

(十二)强化社会力量参与机制。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通过直接投资、捐助赞助、委托运营等方式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探索基层文化设施社会化服务模式;支持公共文化服务相对薄弱地区和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区)创新开展社会合作。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与旅游、科技、教育、商业及其他公共服务相融合,探索建立具有陕西特色的融合模式。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规范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鼓励联合数字化商业应用平台,打造一批沉浸式公共文化服务体验空间和项目。

(十三)打造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深化文化和旅游机构公共服务功能融合,推动景区、酒店、民宿、游客服务中心等旅游设施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功能,鼓励商场街区、独立书店、咖啡茶吧、文艺培训机构等植入公共文化功能,推出一批兼顾商业与公益的公共文化空间。用好用足当地特色非遗和书院遗存资源,鼓励通过设立图书馆、文化馆分馆,组织开展学术研讨等形式,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对接创意设计资源,围绕公共文化设施提档升级、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等主题举办公共文化空间大赛,推出一批有全国影响力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

(十四)促进文化志愿服务特色化发展。健全文化志愿服务机制,主动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体系,持续提升志愿服务能力。推广使用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平台,2025年力争文化志愿者注册人数较2020年实现翻番。加强文化服务志愿团队建设,发挥“春雨工程”“阳光工程”等国家级文化志愿服务项目示范作用,开展文化志愿者走基层活动,支持市、县(区)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志愿服务项目。完善文化志愿服务激励制度,表彰优秀文化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

(十五)健全公共文化服务治理体系。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支持有条件的公共文化机构自主开展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资源配置、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改革创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传承优秀文化基因,推广“乡村文化理事会”“文化大院”等经验,统筹用好乡村“五老人员”,放大乡贤示范带动作用。探索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公共文化机构效能监督检查体系,开展基层群众公共文化满意度测评,发布公共文化机构年度运行发展报告。

(十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传播能力。落实公共文化机构服务公开公示制度,及时发布服务信息,引导公众积极参与;依托广电融媒体等平台,创新公共文化宣传途径和方式,积极承办和参加全国性、区域性公共文化服务示范活动,有序推进陕西元素公共文化服务宣传推广。实施公共文化服务“陕西名片”研究阐释计划。公开发布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报告,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数据开放水平。

三、保障措施

(十七)加强组织实施。落实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加大政策法规的宣传实施和监督力度。发挥省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作用,落实基层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责任、社会有关方面的参与责任、服务机构和场馆的骨干责任。围绕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年度目标和任务分工,指导和督促市、县(区)制定落实本地区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十八)优化要素保障。健全公共文化服务政策法规,推动出台《陕西省公共图书馆条例》,支持设区市结合实际出台公共文化领域地方性法规。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事权责任,适时调整免费开放经费标准。强化人员保障,按编制为公共文化机构配齐人员;加大智库和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文化工作者服务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专项工作,支持市、县(区)创新人才培养路径,建设一批扎根基层的专家型人才队伍。

(十九)强化考核应用。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绩效评价机制、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机制、群众满意度测评机制,指导公共文化机构建立健全内部绩效管理机制,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数据监测制度,推动将评价结果作为专项资金、示范试点项目、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指导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区)因地制宜出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绩效奖励办法。

(二十)注重作风建设。坚持人民至上,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加强公共文化从业者思想政治建设和理想信念教育,矢志不渝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传承者,弘扬者。着眼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在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产品供给、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等工作中培养锻造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能力和品质,为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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