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显示:大 中 小 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规定,…
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规定,吉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对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科技总公司等12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见附件)的更名申请进行了审核,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月25日至2022年2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于公示期内向吉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提出的具体问题应有清晰的表述,并提供事实证据。对收到的异议,我们将认真查实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谢 斌
电 话:0431-82752795、18186847306
传 真:0431-82752797
邮政编码:130022
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省政务大厅214室(省科技厅审批办)
附件:吉林省2022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名单
吉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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