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支持项目的公示

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204号),经自由申报、各地区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拟使用2022年中央引导地…

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204号),经自由申报、各地区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拟使用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择优支持项目768项。其中,2022年度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中省自然科学基金类别693项(面上医学科学项目276项、自由探索一般项目369项、主题引导项目88项、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项目161项),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建设类别51项(省重点实验室项目13项、省科技创新中心项目28项、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项目9项、省国际科技合作重点实验室项目1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类别18项(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的方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立项,验收通过后根据一定条件给予补助),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类别1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吉林省院士工作站)类别5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25日至1月3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提出书面意见,或通过网络监督举报平台反映意见(http://kjt.jl.gov.cn/gzcy/jdts/)。反映情况和问题需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假名,且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省科技厅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0431-88970727
   省财政厅科教文处 0431-88550905
  通讯地址:长春市民康路522号省科技厅
   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号省财政厅
 
  附件: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拟支持项目清单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吉林省财政厅
   2022年1月25日

附件:
附件: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拟支持项目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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