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宁东管委会: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宁财(企)发〔2017〕294号)等资金、项目管理办法,为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现将做好2022年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文化旅游。加快文旅与全产业融合,重点支持“文旅+乡村振兴”、“文旅+工业”、“文旅+康养”等项目建设,发展沉浸式体验型文化旅游消费内容和产品。
健康养老。支持建设医养、康养项目建设,推进健康服务与旅游、文化、体育、休闲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产业多元化、多样化发展。
仓储物流。完善提升自治区物流集聚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仓储物流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电商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持续推进工业品、农产品物流降本增效。
(二)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
数字化转型。加快规上限上龙头服务业企业数字化改造,鼓励传统服务企业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信息技术进行产业链整合、供应链集成、价值链提升及生态链维护,推进组织形式、商业模式、管理方式创新。
商贸流通。围绕完善消费设施供给,支持专业街、专业市场、专业园改造提升,推进特色商业街区、夜市、农贸市场等城乡消费设施优化提升和农副产品、大宗商品等生活性、生产性资料市场配套设施及服务功能完善提升,加快数字化改造、传统业态创新,网上网下市场融合。
(三)培育发展新兴服务业。
平台经济。支持建设、优化提升区域性服务、名优特产品销售类特色化平台和专业性交易平台,吸引中小企业参与平台经济,突破地域限制,拓展服务半径。
共享经济。支持建设面向生产领域的科技服务、节能环保认证、检验检测、人力资源等服务信息共享平台,提升生产效率。
体验经济。推进一二三产业及服务业内部融合,支持集农技培训、农事体验、休闲度假等功能于一体的农村田园综合体验项目;鼓励发展体验式营销、服务型制造和工业旅游,开发科研、设计、文化、探险类项目;支持开发植入地方特色元素的文化旅游、健康养老、体育等体验式产品研发设计及互动体验项目。
二、支持方式
现代服务业、传统服务业领域项目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2%安排资金,新兴服务业领域的项目按照项目所涉及服务业建设内容投资的2%安排资金。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三、申报条件
1.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优先支持列入自治区“六个一百”重大项目中的重大服务业提效升级项目、自治区和市级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项目、“两业”融合试点企业(区域)建设项目。
2.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经营状况和信用良好。同一法人代表或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企业限报1个项目。
3.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自有资金比例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1/3。
4.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有关管理规定,办理了规划、土地、备案(核准)、环评等各项建设手续(视项目实际情况提供)。
5.项目已开工建设或具备开工条件,截至4月底工程进度应不低于20%(重点参考项目入统投资数据)。
以下情况不予受理:
1.本次申报项目已获得自治区本级财政性资金支持。
2.同一法人注册企业的其他建设项目已获得自治区本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目前仍未验收的企业。
3.企业法人及企业征信有不良记录或其他违法失信情况。
4.不符合本次支持范围和申报条件项目,如商业写字楼、综合商业楼、零售业用房、宾馆用房等新建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基础性能源(煤电油气)储备供应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抓紧梳理项目。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对照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储备的服务业产业项目和“六个一百”重大项目清单,结合项目年度计划和建设进度,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分类梳理符合支持范围和申报条件的项目,优先遴选优质项目、工程进度快的项目申报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原则上,银川市(含宁东)申报项目不超过15个,吴忠、石嘴山、固原、中卫市申报项目不超过8个。
(二)及时组织申报。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对企业提交的项目前期手续(规划、土地、环评、备案等)、项目资金情况(企业自有资金、落实贷款、已完成投资等)、企业财务状况进行审核,并深入项目(企业)现场核查工程进度情况,确保申报项目符合自治区服务业引导资金支持方向,确保资金申请报告与项目实际相符,杜绝“不实申报”“虚假申报”。
(三)按时报送资料。五市发展改革委和宁东管委会要于2022年3月15日前,将申报正式文件、汇总表(电子版发邮箱)和项目单位编制的《资金申请报告》文本(一式一份)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不直接受理企业申报项目,自治区国有企业实施的项目通过项目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按以上要求进行申报。
(四)推送投资计划。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同步将申报项目从储备库中纳入三年滚动计划并逐级推送,由地市发展改革委统一将辖区申报项目三年滚动投资计划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处)。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下达投资计划后将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对2022年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进行调度。
联 系 人:丁东 李晓楠 杨燕萍
联系电话:0951—6038151 5025391 6038018
邮 箱:fwy6038118@126.com
附件:1.服务业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及编印要求
2.服务业建设项目汇总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