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支持装备制造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关于支持现代食品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加快构建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产业支撑体系,着力打造千亿级产业集群。主要内容如下:
设立装备制造、现代食品产业发展基金
在主导产业发展基金下,分别设立总规模50亿元的装备制造产业和现代食品产业发展子基金,坚持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实行市场化运作,重点培育和引进领军企业、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和重大项目。
鼓励装备制造、现代食品企业加大投资
凡在市域内投资、注册、纳税的装备制造和现代食品企业,设备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按设备购置额,市级财政给予15%的补贴,最高补贴500万元。在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栾城)、现代食品产业园区(藁城或栾城片区)新建装备制造、现代食品工业项目,在享受市级政策补贴的基础上,区级财政再给予15%补贴,市、区最高各补贴500万元。对引进总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的机构或个人,按核定到位资金给予3‰的奖励。对特别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方式予以扶持。
现代食品企业的设备购置额包括洁净车间建设费用。
引导装备制造、现代食品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对首次被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装备制造和现代食品中小企业,三年有效期满通过复核的,给予3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专精特新”示范企业称号的,给予5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同一家企业获得多个称号的,按最高标准给予奖励。
对“专精特新”装备制造和现代食品中小企业给予贷款贴息补助。贷款利息按照实际支付利息的50%予以补助,其中,对于首次获得贷款申请的企业,按照实际支付利息的70%予以补助。
科技型现代食品中小企业同等享受贷款贴息补助。
实施规模以上装备制造和现代食品工业企业上台阶奖励
对两个产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3亿元、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现代食品企业超200亿元、300亿元的,给予600万元、1000万元奖励。每上一个台阶,按两个台阶的奖励资金差额,给予一次奖励。
降低装备制造、现代食品企业融资成本
对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增幅达20%以上、税收基数200万元以上且增幅20%以上的装备制造和现代食品企业,对当年内新增流动资金银行贷款,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金额的50%给予贴息,单户企业最高贴息总额100万元。
另外,装备制造产业,对进入《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公告目录》的企业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鼓励企业间协作配套,年交易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实际交易金额2%奖励采购企业。现代食品产业,引导集聚发展,对在石家庄市现代食品产业园区(藁城或栾城片区)新建规模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以产业扶持资金方式连续给予五年奖励,前三年按主营业务收入的1%,后两年按主营收入的0.5%。同时,通过开展名优特新产品进校园、进超市、进工厂试点和建立绿色通道等支持产业加快发展。
(来源:石家庄新闻、石家庄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