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2年全省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产品成本调查数据审核汇总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1〕979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我省农产品成本调查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产品成本调查数据审核汇总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1〕979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我省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更好发挥职能作用,现将2022年全省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安排部署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

全国农产品成本调查,通过及时准确反映重要农产品成本收益变化情况,为研究制定农产品价格、农业补贴、农业保险等政策提供了重要支撑。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深刻认识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坚持新发展理念,对标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强队伍建设,完善调查制度,确保调查质量,全面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认真落实完成各项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任务

农产品成本调查实行目录管理。根据《全国农产品成本调查品种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每年安排我省开展的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任务主要包括:

专项调查:种植意向调查、存售粮情况调查和购买农资情况调查。

直报调查:油菜籽、小麦、玉米、棉花、烤烟5个品种的种植成本调查直报;生猪上、下半年饲养成本调查直报。

常规调查:油菜籽、小麦、玉米、棉花、烤烟、桑蚕茧、苹果、蔬菜(共11个品种)的种植成本调查;畜牧业(共3个品种)、生猪(分为大、中、小3种规模)、蛋鸡(分为大、中两种规模)、奶牛(分为大、中两种规模)的饲养成本调查。目前,我省每年承担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农产品成本常规调查共28个品种(规模),调查总户数(样本)保持在1000户左右。

三项专项调查,每年各开展一次;直报调查,除生猪分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外,其余品种每年各开展一次;常规调查,每个品种(规模)每年各开展一次。以上调查任务,每年开展成本调查工作频次共39次。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除常规调查只上报调查审核汇总数据外,其余所有调查不但要上报调查审核汇总数据,还要求上报成本收益分析报告(以下简称“分析报告”)。

请各地按照规定的调查品种,严格落实国家和省上确定的调查任务,严禁擅自取消或更改调查品种和调查任务。

三、坚持按原则选取和调整调查样本

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农产品成本调查样本布点原则,合理确定不同类型调查户数量,对于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要满足最低“一县三点九户”的要求,调查样本不得集中在个别主产乡镇,要确保代表性。对无法满足工作要求或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对调查户进行调整的,事前要征求省上意见,事后要进行报备。

四、2022年全省农产品成本调查数据审核汇总工作分工

2022年我省农产品成本调查数据审核汇总工作,按时间顺序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1年下半年生猪直报调查、2022年种植意向调查、2021年全省农产品成本常规调查

2021年下半年生猪直报、2022年种植意向调查,汇总数据及分析报告,已按时报送国家委托牵头省,并完成了对2022年种植意向调查数据疑问的核实和答复工作。

2021年全省农产品成本常规调查,目前已完成全省数据审核汇总,将于2月28日前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存售粮情况调查

国家委托省、区、市:安徽省

委托牵头市、州:白银市

承担任务市、州:嘉峪关、酒泉、张掖、金昌、武威、白银、定西、天水、平凉、庆阳、陇南、临夏

相关市、州上报时间:4月2日

甘肃报送时间:4月16日

工作负责人:张  舰    张雨馨(协助)

(三)2021年畜牧业调查

国家直接审核汇总

承担任务市、州:酒泉、张掖、武威、甘南

相关市、州上报时间:4月20日

甘肃上报时间:4月30日

工作负责人:邓万礼    张雨馨(协助)

(四)购买农资情况调查

购买农资情况调查国家委托省、区、市:河南省

委托牵头市、州:陇南市

承担任务市、州:嘉峪关、酒泉、张掖、金昌、武威、白银、定西、天水、平凉、庆阳、陇南、临夏

相关市、州报送时间:4月30日

甘肃报送时间:5月14日

工作负责人:张  舰    张雨馨(协助)

(五)油菜籽、小麦、上半年生猪直报调查

油菜籽直报调查国家委托省、区、市:浙江省

小麦直报调查国家委托省、区、市:山东省

上半年生猪直报调查国家委托省、区、市:陕西省

委托牵头市、州:酒泉市

承担任务市、州:兰州、嘉峪关、酒泉、张掖、金昌、武威、白银、定西、天水、平凉、庆阳、陇南、临夏

相关市、州报送时间:6月24日,油菜籽直报调查报送庆阳市、小麦直报调查报送酒泉市、上半年生猪直报调查报送平凉市。

甘肃报送时间:7月2日,油菜籽直报调查报送浙江省;7月9日,小麦直报调查报送山东省;7月16日,上半年生猪直报调查报送陕西省。

工作负责人:油菜籽直报调查由张舰负责,张雨馨协助;

小麦直报调查由张舰负责,张雨馨协助;上半年生猪直报调查由李薇负责,张雨馨协助。

(六)玉米直报调查

国家委托省、区、市:山西省

委托牵头市、州:临夏州

承担任务市、州:嘉峪关、酒泉、张掖、武威、白银、定西、天水、平凉、庆阳、陇南、临夏

相关市、州报送时间:10月15日

甘肃报送时间:10月29日

工作负责人:张  舰    张雨馨(协助)

(七)烤烟直报调查

国家委托省、区、市:云南省

委托牵头市、州:庆阳市

承担任务市、州:庆阳、陇南

数据审核方式:不进行集中审核,庆阳、陇南市数据互审。

相关市、州报送时间:11月7日

甘肃报送时间:11月19日

工作负责人:张  舰    张雨馨(协助)

(八)棉花直报调查

国家委托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承担任务市、州:酒泉

数据审核方式:自审

甘肃报送时间:11月26日

工作负责人:张  舰    张雨馨(协助)

(九)2022年下半年生猪直报调查、2022年全省农产品成本常规调查、2023年种植意向调查

2022年下半年生猪直报国家委托省、区、市:天津市

2022年全省农产品成本常规调查:国家直接审核汇总

2023年种植意向调查国家委托省、区、市:待定

以上三项调查,计划于2022年12月26日至31日,由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全省各市、州集中审核汇总(另行通知)。

承担任务市、州:兰州、嘉峪关、酒泉、张掖、金昌、武威、白银、定西、天水、平凉、庆阳、陇南、临夏

相关市、州上报时间:12月19日

甘肃报送时间:2023年1月7日,下半年生猪直报调查报送天津市;2023年1月11日,种植意向调查报送国家委托省(区、市);2023年2月28日前,全省农产品成本常规调查上报国家直接审核汇总。

工作负责人:2022年下半年生猪直报调查由李薇负责,张雨馨协助;2022年全省农产品成本常规调查由张舰负责,张雨馨协助;2023年种植意向调查由张舰负责,张雨馨协助。

各市、州要加强协作,确保时效。承担调查任务的市、州按规定时间将调查数据、分析报告及相关资料报送委托牵头市、州,并派人参加数据审核汇总。受委托牵头市、州要严密组织,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按时完成委托审核汇总工作。

五、受委托牵头市、州工作职责

(一)以正式文件通知承担农产品成本调查任务相关市、州参加数据审核汇总工作,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二)督促相关市、州按时报送调查数据和分析报告并做好登记;

(三)负责组织实施数据审核汇总,核实审核发现的异常数据,进行数据修正并定稿;

(四)撰写调查分析报告和工作新闻材料;

(五)负责对承担调查任务市、州工作进行考核,填报工作考核情况表;

(六)按时限要求上报相关市、州原始数据和分析报告、经审核汇总后全省定稿数据和分析报告、工作考核情况表、审核问题和答复、工作新闻材料等工作资料;

(七)总结数据审核汇总工作开展情况,提出意见建议,以正式报告上报省发展改革委。

六、严密组织考核评比,认真做好工作总结

各市、州要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产品成本调查管理办法(修订版)》要求和《甘肃省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甘发改成本〔2017〕757号)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对所辖承担农产品成本调查任务县、市、区各项工作的考核评比,充分发挥评比的激励约束作用。

各地要在年底前认真做好成本工作总结,工作总结报告、考核评比结果及其他相关材料请于12月10前上报。

今年,继续要求各地至少撰写完成一篇高质量的专题调研材料,于9月30日前上报。

七、要求

农产品成本调查是发展改革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重视机构队伍建设,加强保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任务。

请各市、州尽快安排部署全年农产品成本调查及相关工作,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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