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兰州新区科技发展局,中央在甘有关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推进2021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顺利实施,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

各市(州)科技局、兰州新区科技发展局,中央在甘有关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推进2021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顺利实施,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甘财绩〔2021〕8号)要求,现就开展2021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绩效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及范围

2021年度省科技厅准予立项的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创新基地和人才计划、科技创新若干措施项目等全部科技计划项目。

二、评估组织方式

(一)本次评估工作由省科技厅发展规划处统筹组织,相关业务处室配合,甘肃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具体实施。

(二)项目承担单位组织本单位项目负责人登录“甘肃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kjt.gansu.gov.cn)”(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进入“新版系统”,在“填写项目评估报告”模块中填写并提交《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自评信息表》,填写模板见附件。

(三)各市(州)科技局负责指导、督促辖区内各项目承担单位网上填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自评信息表》。

(四)项目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本单位内各项目组填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自评信息表》。

三、评估工作要求

(一)项目承担单位应督促本单位项目负责人根据任务书约定目标及完成情况,务必于2022年2月22日前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自评信息表》,项目主持人填报数据应真实、准确,不得虚报、瞒报、谎报数据。

(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自评信息表》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数据填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

(三)本次绩效评估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州)科技局、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绩效评估工作。

四、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发展规划处:张文炫  0931-8834620

项目信息填报:杨文静  0931-8857309

网络支持:蒙杰  0931-8817548

附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自评信息表

甘肃省科技厅

202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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