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兰州新区科技发展局,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国科发农〔2014〕105号)精神和科技部农村科技司2022年度“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做好“十四五”期间我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培养工作,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十四五”期间全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任务和要求
1.培训分为短期培训、长期培训两类。根据受培人员特点和年度培训工作安排,从产业、技术、管理等多角度组织开展培训,通过理论学习、互动交流和现场实训等方式,全面提升受培人员科技素养和职业技能。
2.通过遴选认定的培训机构要与省科技厅签订培养工作协议,按照培养工作协议和实际需求,组织好培训内容,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做好日常管理和培养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反馈受培人员所在单位;完成培养任务后对培训情况进行总结,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决算,并报送省科技厅。
二、遴选原则
以提升我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受培人员科技素养和职业技能,强化科技人员助力乡村振兴、推进创新创业和服务“三区”建设发展支撑作用为目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按照控制数量、严格条件、择优认定的原则,采取培训机构自愿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市州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及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入选。
三、遴选条件
在甘肃省内依法设立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公办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等各类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均可参加此次遴选。
1.具有合法的办学资质,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有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有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和培训质量保证体系,内部运行管理规范。
3.具有满足培训任务需要的师资和教学条件,有丰富的农业科技人员培训经验;近年承担过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培训工作的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愿意在甘肃省科技厅指导下承担培养工作任务,遵守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培养工作及资金管理规定。
四、有关要求
1.请于2月19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将装订胶封的申报资料一份邮寄到甘肃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包括:三区人才培养工作培训机构申请书;法人证书复印件;培训资质复印件或证明材料;机构简介(含师资情况、实训基地情况、设施设备条件、保障措施等);近3年从事培训工作的业绩及佐证材料;其他能增加竞争力的材料。申报材料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联 系 人:缑雪峰,联系电话:0931-8842710;
邮寄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66号,甘肃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700室)。
附件:三区人才培养工作培训机构申请书(模板)
甘肃省科技厅
2022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