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以下简称“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征集和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南定位
围绕我省科技创新助力高质量发展面临的紧迫需求,聚焦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新兴产业培育壮大等面临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难题,重点在生物与农业、环境与生态、能源与化工、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现代交通与航空航天、电子信息、人口与健康等七个领域凝练项目指南。
二、注意事项
1.联合基金以国家基金委“重点支持项目”的形式予以资助,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资助期限4年。指南内容需科学合理设置,突出甘肃问题,体现特色优势,以便在面向全国组织项目时具有较强竞争力。指南建议编制可参考往年联合基金指南。
2.指南建议撰写要体现科学性、规范性、包容性、安全性。应聚焦科学问题,避免偏技术应用,具有创新性。应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文字表述简明扼要、高度凝练。应具有一定的包容性,不出现明显限制性要素。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防范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风险。
3.每条项目指南研究方向只能涉及一个科学部,并明确至少一个二级申请代码。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有关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要求,确定指南所对应的科学问题属性。
4.2023年我省有17个指南方向,每个单位提交指南建议原则上不超过5个。
5.指南建议人有主持国家级基础研究类项目的经历,符合国家基金委限项要求。指南建议推荐单位应紧密结合自身科研领域优势,进行初选和凝练。鼓励产业、行业提出问题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凝练指南。
三、报送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编制工作。请将指南建议和统计表纸件材料(含一份单位推荐函)报送至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601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154431920@qq.com,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项目指南建议。受理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6日。
联系人:陈录元 郭涛
电 话:0931-8828052(兼传真) 8735067
附件:
甘肃省科技厅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