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辽宁、沈阳)技术需求和指南建议已经开始征集,请本市龙头企业与具有较强研究实力和较好研究条件的省内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开展合作,积极申报。
以本市辖区内企业为主体申报的,请按照省科技厅《关于征集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要求,于2022年3月10日17:00时前,将技术需求调查表(由企业填写,见附件1)、指南编制建议书(由联合研究单位填写,见附件2)、汇总表(由企业填写,见附件3)全部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纸质版1份至沈阳市科技局。附件1、2、3电子版及盖章的PDF版发送至邮箱1424962291@qq.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技术需求调查表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指南编制建议书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技术需求和指南建议汇总表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2月16日
(联系人:李鸿宾,电话:22791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