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各高校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科技人才项目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室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5+22”人才政策的几个具体问题>及31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大委办发[2019]19号)要求,按照《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科技人才创业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支持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大科发[2020]164号)有关规定,2022年上半年将组织开展2018年科技人才项目(高层次人才创新、科技人才创业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验收、2019年科技人才项目(高层次人才创新(青年科技之星项目))验收和2020年科技人才项目(高层次人才创新(青年科技之星项目除外)、科技人才创业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中期检查。
请各单位根据科技人才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对照人才项目合同指标要求,抓紧做好项目实施总结和研发经费归集等前期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39989872
联系人:赵飞
附:《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科技人才创业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支持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doc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