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对长沙市企业债券申报发行券商库进行公开增补,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券商参与。
1.项目概况与招选范围
1.1 项目名称:长沙市企业债券申报发行券商库增补项目;
1.2 项目概况:
1.2.1 招选方式:通过公开招选方式,选择不超过4家券商增补长沙市企业债券申报发行券商库;
1.2.2有效期限:券商库有效期至2023年11月,每年根据考察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1.2.3长沙市企业债券申报发行券商库使用方式:有效期限内,长沙市平台公司按竞争性磋商或竞争性谈判方式从券商库中选择独立主承销商或牵头主承销商。入库券商不代表必然获得长沙市平台公司企业债券承销资格。
1.2.4券商服务要求
1.2.4.1券商需在确定其承销资格后,3个工作日之内向债券发行人提供资料清单,与发行人明确债券申报材料制作阶段的时间安排。
1.2.4.2债券资料包装及受理阶段,券商须勤勉尽责,确保债券高效获批。
1.2.4.3承销费用在约定的基准承销费率上根据获批效率和实际发行利率进行上下浮动。
获批效率是指券商从签订承销协议之日起到获取国家发改委批文的时间长度。一般企业债,券商在120天(以批文载明的日期为准)内获取发行批文的,视为高效获批;优质企业债,中标券商在90天(以批文载明的日期为准)内获取发行批文的,视为高效获批。
参考基准发行利率为债券发行前30日,武汉、南京、宁波、杭州同期限、同评级、同类型企业债券平均票面利率(以WIND统计数据为准)。如可参考债券数据不足2家,参考期限延长至债券发行前60天。
承销费率将按是否高效获批及发行利率是否低于参考基准利率进行浮动,浮动范围划分标准见下表。具体浮动方式额度由发行主体与承销券商在承销协议或其补充协议中明确。
浮动费率执行范围划分标准
是否符合高效获批标准 | 实际发行利率是否低于参考基准利率 | 适用费率浮动范围 |
是 | 是 | 上浮5%——上浮20% |
否 | 是 | 下浮5%——上浮15% |
是 | 否 | 下浮15%——上浮5% |
否 | 否 | 下浮20%——下浮5% |
注:确因发行主体原因(如未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或不可抗力(如政策变化)等,导致债券发行未达到高效获批标准的,经发行主体与券商协商一致后,可按发行利率是否低于参考基准利率进行费率浮动,浮动范围为下浮15%——上浮15%。
参与本项目招选的响应人,经资格审核通过后即视为响应该条款。
1.2.4.4基准承销费率。发行主体的主体信用评级为AAA的,基准承销费率(指总费率,下同)原则上不低于实际发行额度1‰、不超过实际发行额度的3‰;发行主体的主体信用评级为AA+的,基准承销费率原则上不低于实际发行额度的3‰、不超过实际发行额度的5‰;发行主体的主体信用评级为AA及以下的,基准承销费率原则上不低于实际发行额度的5‰、不超过实际发行额度的8‰。基准承销费不包含会计师、律师、资产评估及其他应由发行主体承担的费用。
2.响应券商资格要求
2.1响应券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响应券商具有合法有效的承销资质证明:《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2.3响应券商在最近一次国家发改委企业债主承销商信用评价结果中分类为A或最近一次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分类结果中分类为AA,证明材料须提供国家发改委及证监会网站公布的评价结果截图;
2.4响应券商自2019年1月1日至招选截止日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不良信用记录;
2.5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选。
3.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报名及响应截止时间。
4.1报名。不设置报名环节。
4.2响应时间及地点:2022年3月23日上午9:00分至9:30分,地点为长沙市人民政府一号办公楼13楼中会议室。
4.3评选时间及地点:2022年3月23日上午9:30分,地点为长沙市人民政府一号办公楼。
4.4逾期送到、未送达至指定地点、未能按照要求密封并添加标注的响应文件,均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4.5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递交响应文件,授权委托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上述资料除身份证原件外,均需盖有响应人公章。未能按要求携带上述文件,招选人将拒收响应文件。
5.招选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递交招选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长沙市发改委门户网站http://fgw.changsha.gov.cn/
7.联系方式
如对本次招选工作问题存在任何疑问,可以在3月14日至3月18日,上午9:00分至12:00,下午1:00至5:00进行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731-88665541。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4日
附件下载:
招选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