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2021年度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绩效评价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文旅自采7号         项目名称:2021年度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绩效评价       采购方式:议标采购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文旅自采7号  

      项目名称:2021年度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绩效评价

      采购方式:议标采购

      预算金额(元):450000

      最高限价(元):450000

二、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

(1)拟定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考评体系。

(2)制定2021年度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方案。

(3)对2021年度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开展绩效评价,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及整改报告书。

2、服务要求

      为提高评价实效,委托第三方机构,在各单位自评基础上同步开展实地评价, 共涉及9家省直单位及8个市州,要求项目实地评价率不低于85%。

      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

      4、服务地点:青海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与政府单位往期合作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企业财务报告或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起至今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其他要求:经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3月4日—3月9日,08:30-18:00

  地点: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402室(西宁市解放路12号)

  方式:线上或线下获取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3月10日09:00

       地    点: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三楼会议室(西宁市解放路12号)

      六、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3月10日 09:00

  地    点: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三楼会议室(西宁市解放路12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财务处

  地    址:西宁市解放路12号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0971-824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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