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1日,《加快推进小城镇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实施。现将《加快推进小城镇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2016年2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要求加快培育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提升乡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同年9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85号),强调要增强城镇综合吸引力和承载力,培育发展一批新生中小城镇,2021年省住建厅印发《安徽省小城镇新型城镇化试点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乡镇是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环节,我市的城乡差距较大,存在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配套不全、综合管理水平不高等不足。2021年,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完善我市小城镇基础设施,提升综合服务功能,建设一批近郊卫星镇、产业特色镇,让乡镇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目标任务。为落实党代会精神,补齐我市乡镇的短板弱项,提升群众人居环境,增强乡镇综合功能,带动产业发展制定本方案,并实施小城镇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18年,根据市政府印发的《小城镇及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试点工程实施方案》,我市遴选部分乡镇开展人居环境建设试点,2021年,在总结小城镇人居环境提升工程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学习借鉴杭州市等小城镇建设先进做法,我局牵头起草了《加快推进小城镇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城乡建设系统内部广泛征求意见,并经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市直相关单位意见后,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通过合法性审查,形成《加快推进小城镇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送审稿)。
四、工作目标
按照“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建管并重”原则,围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环境整治、提升管理、数字建设等内容,选择不超过30%的乡镇(县级政府驻地建成区、全国重点镇和部分基础较为完善、经济基础较好的乡镇除外)实施小城镇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到2025年底实现纳入市级示范的小城镇基础设施基本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大幅提升的目标。
五、主要内容
由市级主导针对乡镇实施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镇容乡貌整治、建筑风貌提升、生态环境优化、智慧乡镇建设等方面的整体打造,通过明确内容、树立目标、精心设计、全面建设,对我市统筹城乡融合发展,增强乡镇功能,加快县域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六、创新举措
《加快推进小城镇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坚持新发展理念,倡导海绵城市建设,提升乡镇雨水吸纳和排放能力;结合城市更新做法,积极推进乡镇有机更新,保护古遗址、整饬老街区、修缮老建筑、改造老厂房等,打造生态绿线、恢复河、湖、塘等水体自然联通等;坚持多用数据、少用资源,加强乡镇管理数字化建设,推进“城市大脑”向乡镇延伸等新内容。
七、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新型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市级财政对试点乡镇建设达到评价要求的给予定额补贴。强化技术支撑,编制《技术导则》,明确具体要求,建立小城镇新型城镇化建设专家服务机制,强化设计师驻点服务,保障设计与建设无缝对接。强化督查考核,市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制定绩效评价办法,组织对县(市)示范试点小城镇新型城镇化建设综合考评,无法达到既定目标的,退出示范机制。
八、下一步工作
十四五期间,我局会同财政局分年度评审市级示范乡镇,围绕基础设施建设、城乡公共服务、公共环境整治、管理水平提高等内容开展小城镇新型城镇化建设,达到完善乡镇基础设施,大幅提高乡镇综合服务能力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