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开展我市2022年第一次 商业活动散煤治理“回头看”行动的通知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 按照市商务局《关于建立坚持开展巩固深化商业散煤治理成果联合督查长效机制的行动方案》(津商流通(2021)3号)和《关于制定2022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关键任务落实方…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
按照市商务局《关于建立坚持开展巩固深化商业散煤治理成果联合督查长效机制的行动方案》(津商流通(2021)3号)和《关于制定2022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关键任务落实方案的通知》安排,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开展2022年第一次商业活动散煤治理“回头看”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行动时间
2022年3月20日前完成自查;3月30日前完成整改和报告。

二、行动内容
(一)各区商务主管部门牵头在本区全域,对照2017年商业燃煤锅炉治理台账,组织各乡镇街和有关部门,对10蒸吨以下商业燃煤锅炉和茶炉大灶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反弹现象和新增立即进行无煤化整治。
(二)各区商务主管部门牵头在本区全域,对照2020年小商户治理台账,组织各乡镇街和有关部门,对沿街商铺和散小众杂经营主体进行检查,发现反弹现象和新增燃煤商户,立即进行无煤化整治。
(三)发现沿街商铺等散小众杂商业经营主体的无照经营行为,立即通报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四)发现反弹和新增商业燃煤锅炉,要按照《天津市2017年商业燃煤锅炉治理工作方案》(津商务流通(2017)14号)和《天津市商业燃煤锅炉整治实施标准要求和流程》(津商务流通(2017)31号)进行无煤化整治。
(五)发现反弹和新增小商户燃煤,要按照《天津市2020年沿街商铺等散小众杂商业经营主体无煤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进行无煤化整治。

三、行动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战略定力。要巩固好已经取得的成果,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要做到思想认识不松劲、铁腕治污不松劲、长效监督不松劲。
(二)精准长效治理,注重成果巩固。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联合发力,督查治理同步完成,把问题解决彻底不留隐患,杜绝多次反弹。
(三)加强部门配合,做好职能互补。各区商务主管部门牵头成立联合检查组,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工作责任双落实。区商务主管部门负督查行动牵头责任。
(四)坚持报告制度,按时报告情况。各区商务主管部门于3月30日前报送“回头看”行动报告(盖章件)。

2022年3月8日

(联系人:市商务局流通处温学谦、闵健;联系电话:022-58665971、022-58665796;传真电话:022-58665839;邮箱:minjian@tj.gov.cn)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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