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才〔2022〕27号),决定启动2021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科普统计调查内容
科普统计内容主要包括: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科普活动以及科学教育6个方面共139项指标。
二、科普统计范围
本次统计的范围包括市、县两级有关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和组织,具体见附件2。
三、时间安排
3月16日下午,组织参加全国科普统计视频培训;
4月10日前,组织市、区(县、市)两级有关负责科普统计人员座谈交流;
6月10日前,各统计单位完成数据的审核、汇总与提交;
6月20日,完成本市数据的审核与提交。
四、有关要求
1.2021年科普统计调查内容同往年有较大变化,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科普统计调查工作,落实经费、人员等相关保障条件。要按照《2021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科普统计调查任务,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2.科普统计工作实行在线填报,各填报单位可登录中国科技情报网(https://kptj.chinainfo.org.cn/kp2/)填报。用户名和密码待开网后另行提供。《2021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科普统计培训PPT及培训教材可在中国科技情报网下载。
3.请各单位认真总结以往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成功经验,确保科普统计调查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完成科普统计数据在线提交后,请于6月20日前,将填报数据汇总后电子报表报送至4522903@qq.com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员:宋筱佳 包冰冰
联系电话:87910664、87900780/13586698823
电子邮箱:4522903@qq.com
附件1. 科技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