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人民银行、原环境保护部、保监会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2月10日,副省长程晓波同志主持召开省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台账》,明确“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关于“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改革举措要求。3月1日,省生态环境厅与甘肃银保监局、省金融监管局召开座谈会,并在去年征求《甘肃省生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形成了《甘肃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充分了解各有关方面意见,现就《甘肃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向省生态环境厅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7日。
联系人: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 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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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甘肃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