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真实反映房地产开发运行趋势,不断提升数据质量,自治区统计局立足地区工作实际,以“四举措”全力夯实房地产专业统计工作。
一是加强与部门沟通,做好房地产企业及项目比对工作。自治区统计局与住建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新增房地产企业项目情况逐一比对,确保新开工房地产项目及时纳统。
二是规范房地产企业及项目入库工作。自治区统计局严格按照房地产企业及项目入库规定,规范新入库项目材料、手续,加大对房地产企业入库资料和数据审核力度,确保入库质量。
三是加强对房地产开发数据的监测。根据国家对房地产企业开展的问卷调查及常规月报工作,分析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开复工情况和投资进度,及时发现企业上报数据中的问题,建立监测台账,层层把关数据质量。
四是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凭证报送模版。通过对在库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电子凭证报送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存在报送电子凭证依据类型不统一、明细表无汇总过程、无合同、无公章等问题。自治区统计局第一时间对企业电子凭证报送进行了规范,制定了报送模版。此后定期收集新入库企业及项目的问题凭证,及时发现凭证填报不规范、指标理解不到位的现象,完善模版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