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水运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交办水函〔2022〕80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启动2021年度贵州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黔交建设〔2022〕1号)及《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2021年度水运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信用评价工作已完成,现将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具体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10日(2022年3月22日至3月31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就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向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书面申诉(单位申诉意见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申诉意见应签署真实姓名),逾期不予受理。
申诉受理机构: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四处
联系人:张兵
联系电话:0851-85951656
附件:2021年度贵州省水运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xls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