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职业技能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各地(州、市)职业技能竞赛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职业技能竞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促进技能人才培养、推动职业技能培训和弘扬工匠精神中的重要作用,激励广大青年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自治区拟举办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大赛赛项和实施保障单位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
大赛拟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自治区职业技能竞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承办,面向全区遴选协办单位和赛项实施保障单位。大赛分为县(市、区)初赛、地(州、市)选拔赛和自治区决赛。
二、赛项设置
赛项设置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一是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相吻合;二是与中华优秀传统技艺传承、地域特色职业(工种)等相结合;三是本职业(工种)具有一定规模的从业人员及参赛选手。赛项选择可参考附件1,附件所列以外的赛项依据上述要求可自行添加。
三、赛项实施保障单位遴选
面向全区各级各类院校、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培训机构等广泛征集赛项实施保障单位。自治区竞赛委员会将充分考虑赛事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组织管理人员、办赛经验等条件,在意向单位中遴选。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将通知发至各级各类院校、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培训机构等,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大赛氛围,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大赛赛项,鼓励动员更多劳动者参与大赛。县(市、区)、地(州、市)两级要积极筹备组织初赛、选拔赛,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选送优秀选手。
(二)县(市、区)级初赛和地(州、市)级选拔赛要参照自治区要求结合当地特色产业发展和办赛条件设置赛项。县(市、区)级初赛要以中级工及以上标准命题,地(州、市)级选拔赛要按照高级工标准命题。县(市、区)级初赛需在5月底前举办完毕;地(州、市)级选拔赛需在7月中旬前举办完毕;自治区决赛拟于8月举办。
五、材料报送
(一)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填写拟参加赛项和拟协办赛项,具体项目可参考202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赛项参考项目(附件1)。具备条件的单位可根据实际申报自治区决赛赛项实施保障单位,认真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赛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
(二)县级人社部门负责县(市、区)级材料收集汇总并报地(州、市)人社部门;地(州、市)级人社部门负责地(州、市)、县(市、区)两级材料收集汇总并报自治区;自治区各竞赛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其所辖院校、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及培训机构等的材料收集汇总并报自治区;自治区直属院校材料直接报送。
以上材料请于2022年3月25日前报送至自治区职业技能竞赛委员会办公室(电子版一并报送)。
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45号人社厅902室
联系人:梁 芳
联系电话:0991-3689916 18999952908
(传真:0991—3689687)
附件:1.202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赛项参考项目(下载)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赛项申报汇总表(下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技能竞赛委员会办公室